桂平市強化水資源環境目標責任制管理,不斷加大水資源環境保護力度,努力削減水污染物排放量,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止,該市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行業、重點流域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依法取締、關閉39家竹制紙廠及郁江淀粉有限公司廂東生產線。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考核。該市把加強水污染防治,特別是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改善水資源環境質量,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維護群眾根本利益,建設和諧桂平的一件大事來抓,每年都組織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水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排污企業;多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水資源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督導,對重點流域區域的環境執法和污染防治工作進行重點檢查和視察,做到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同時,開展專項治理,淘汰落后產能,依法關閉了一批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已投資1.17億元建設污水處理工程, 5月底止已累計完成投資9500萬元。
加強環保執法,打擊違法行為。該市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水法》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嚴格的審查及監督管理,依法加強新建項目管理和引導,嚴把項目審批、驗收關,對選址在城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無治理能力的水污染項目,一律不予以審批。對違規項目,發現一個取締一個。對同意建設的新、改、擴建項目則加強監督管理,促使建設單位做到水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加強對轄區內違法建設項目的巡查及對水污染物排放單位的管理,做到對一般排污單位水污染防治設施年度檢查兩次以上,而對重點企業則要求每個季度檢查一次以上,力求做到達標排放。
深化環保宣傳,增強群眾環境意識。該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宣傳;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學習宣傳活動,有效地提高了該市廣大干部職工、人民群眾,特別是排污單位業主的水污染防治意識,促進《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的貫徹執行,營造全社會保護環境、愛護環境的良好風尚和輿論氛圍。 (記者易舟芹 陸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