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下發,今后本市污水處理費和再生水費將提高。
記者上午從水務部門獲悉,方案中提出,作為再生水廠建設投資的一部分,本市污水處理費和再生水價格將逐步提高。今后,政府投資、財政運營經費補貼與污水處理行政收費統籌使用,按照購買公共服務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運營成本及企業合理收益。
目前,北京收取居民污水處理費1.04元/噸,再生水價1元/噸左右。但由于本市污水處理費用缺口較大,需不斷增加政府補貼才能完成。
今后,本市將探索建立水環境容量補償機制。根據污水排放量及污水處理量等指標,由上游區縣向下游區縣或污水處理廠重點建設區縣繳納污水處理經濟補償費,經濟補償費主要用于污水處理廠建設及后期運營等方面。
據介紹,加強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本市將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內,本市將新建再生水廠47座,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20座。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0%以上。其中,四環路以內地區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處理率達到100%,中心城區(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豐臺河西、大興區五環內地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新城污水處理率達90%;污泥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實現首都水環境的明顯好轉。
重點 嚴格監督工業廢水直接入河
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主要建設任務包括新建再生水廠47座、新建改造污水配套管線1774公里、新建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14處和臨時治污工程四大類,共83項任務。
為保證任務的完成,計劃中強化了屬地政府責任。要求中心城區嚴格控制人口過度集中,嚴厲整治各類商戶無序排放污水問題。之前,就有包括清河等在內的地區因為人口的過度集中,造成污水處理能力銜接不上、污水只能直排入河的現象發生。
對于企業污染的源頭監管,也將更為嚴格。明年6月發布實施的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工業企業排放標準提出更高要求。同時,將加強對化工、制藥、紡織、食品制造、釀造和電鍍等工業廢水直接向環境水體排放的監管,確保重點污染企業在“十二五”末達到新的排放標準。
依法限期關停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定位的企業和排放含重金屬廢水的小型生產企業。強化垃圾處理設施和糞便消納設施、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管。
調查 很大一部分河道缺水、水質差
今年2月的監測數據顯示,全市共有河道長度2545.6公里,其中有水河道長度為2300.4公里。調查結果顯示,符合II類標準的河長971.1公里,劣V類河長907.24公里,均約占有水河長的四成。目前北京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質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