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部下屬機構中華環保聯合會秘書長顧問呂克勤16日在北京透露,其機構在被指向地下灌污的山東濰坊地區調研發現,當地淺表水污染已非常嚴重,并提醒淺表水會向深層地下水滲透。機構秘書長曾曉東一并指出,目前中國環保監管“蒼白無力”因司法參與不力所致。
就民眾反映的濰坊部分企業用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案件,環保部日前發布公告稱,經排查未發現確切地下灌污證據。對此,呂克勤表示,雖官方排查無此情形,但濰坊淺表水污染嚴重確是事實,“已經臭得不得了”。
據介紹,中華環保聯合會于2-3月對濰坊水污染進行了專門調研。就民眾投訴的當地昌樂縣樂港食品公司養豬場排污污染飲用水源事件,檢測表明被污染的地下水糞大腸菌群指標已超國標50多倍。
今年1月1日起實行的新《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對環境污染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環保組織可以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對于上述養豬產排污事件,中華環保聯合會已于3月6日以社團名義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至今仍未立案。
呂克勤透露,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民訴法中雖有規定,但無明確條文解釋,因而無法適用。在呂克勤看來,目前環境公益訴訟只是立法層面突破,但由于尚無司法解釋出臺,特別是原告主體資格認定標準不明,使其實踐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就目前中國環境污染監管情況,曾曉東稱需行政、司法兩個層面共同參與,但行政處罰只能關停罰款,而司法又參與不力,使環境監管“蒼白無力”,“對污染企業沒有任何威懾作用”。
曾曉東指出,司法系統總認為環境污染問題復雜,調查取證、認定侵權、處理執行難上加難,所以參與不夠,導致中國污染企業違法成本太低,“無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