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天津市相關部門了解到,日前天津市環保局、市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制定《天津市2013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查處市民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和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問題,企業偷排廢水造成事故將責令其關閉。
工作方案指出,天津將加強對電力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除塵、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加大對鋼鐵、水泥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嚴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加大對企業廢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徹底摸清廢水排放去向,嚴查利用滲井(旱井)、滲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廢水的違法行為。
方案要求,對違法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處罰;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其停止生產;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責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