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開始,樂平市建設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將共產主義水庫作為飲用水水源地,遠期每日取水規模達10萬噸,以滿足樂平城鄉居民60萬人的用水需求。近幾年,該庫區部分村民未經當地水庫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庫區內攔汊筑壩39座,其中,樂平市水域違法攔汊筑壩3座,婺源水域違法攔汊筑壩36座,圍占水域面積近4000畝,用于人工養魚。該行為不僅違反了《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而且威脅水庫大壩安全,由于其投料養魚導致水體污染,嚴重影響樂平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對此,樂平市高度重視,一方面加大對庫區樂平市水域違法攔汊筑壩的打擊力度(樂平市水域3 座違法攔汊筑壩已于2011年全部拆除),研究出臺了《樂平市飲用水共庫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將共庫水源地保護范圍劃分為一級、二級和準保護區3個等級,其中以水域取水口為半徑的155平方公里湖庫流域面積均被列入準保護區。另一方面積極將庫區違法攔汊筑壩情況向景德鎮市水務局、省水利廳匯報,爭取支持,以徹底爆破拆除庫區內婺源水域的另36座違法攔汊筑壩,確保一庫清水惠及于民。與此同時,樂平市還在上級部門支持下,編制了《共產主義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并已開始實施,以實現常態化和長效管理。據悉,共庫現已被列為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和省級水質分級監測點,每月有專業人員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和通報。
該市在加強共庫水源保護的同時,還舉一反三,及時出臺下發《關于加強小型以上水庫水資源保護的通知》,全面加強包括勤儉水庫、安殷水在內的11處集中供水主要飲用水源和所有小悠型水庫以上的應急備用水源的保護,出臺系列嚴格管理、保護措施,明確大中型水庫由各管理局(所)負責、小優型和小悠型水庫由水庫所在鄉(鎮)、街道負責的管理責任,特別強調禁止投料養魚和養殖污染物向水庫直接排放,并計劃組建由水務、環保、漁政及水庫管理局等單位執法人員組成的水源地保護巡邏中隊,對全市水源尤其飲用水源展開日常巡查,發現污染事件及時處理和通報。除此之外,樂平市還及時啟動對樂安河重金屬污染水域的治理和防治規劃編制,確保全市人民能喝上優質、健康、安全飲用水,農業灌溉、淋浴洗滌等生產生活中用上符合國家各項規定的標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