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城市的第二水源,再生水已成為解決城市水資源短缺的選擇之一。
經歷了4年連續干旱的云南省昆明市,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利用價格杠桿調節機制等調動市場積極性,使主城區近九成再生水得到有效利用,大大緩解了干旱帶來的用水緊張問題。但在全面加快推進再生水利用的過程中,昆明仍面臨認識不到位、資金缺口大等難題。
再生水具有市場競爭力
利用價格杠桿調節機制,吸引社會企業積極參與
在確保再生水水質的情況下,利用價格杠桿調節機制是擴大再生水利用覆蓋面的直接動力。
據昆明市節水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工業污水再生水的生產成本接近兩元/噸,以生物膜處理技術(MBR)進行生活污水再生水生產的成本已經有望達到1元/噸。而利用分散式再生水處理設備,直接投資只要0.4元/噸。這相對于昆明市的四類水價:生活(居民)用水3.45元/立方米、行政用水4.85元/立方米、工商用水5.6元/立方米、特種用水15.38元/立方米來說,再生水利用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力。
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投資620余萬元建設了再生水利用設施,處理學校的生活用水。從2009年7月運行以來,已經處理污水200萬噸,其中達標外排80萬噸、達標回用120萬噸,主要用于綠化灌溉、沖廁、街道沖洗等。學校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按照現行的昆明自來水價格3.45元/噸折算,回用部分再生水已經節約了水費開支400多萬元。預計到2014年底,就可以收回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全部投資,每年還減少使用40多萬噸自來水,緩解了城市供水壓力。”
走進昆明市西華公園,綠樹掩映中的景觀水塘碧波蕩漾,塘底水草清晰可見。從2010年4月開始,西華公園就引進了昆明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的再生水作為灌溉和景觀用水,每年再生水使用量約3萬立方米。使用再生水,不僅在干旱的情況下保證了景觀用水的需求,也大大降低了成本,其使用價格還不到自來水的60%。
記者了解到,昆明卷煙廠、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設施建成后每年可分別節約水費140萬元和38萬元、滇池衛城住宅小區每年可節約768萬元。
采取兩種模式使用再生水
政策引導,促使更多行業用再生水
在推廣再生水利用方面,政策法規的推動作用非常重要。比如,國內一些城市在完善再生水利用立法條款時,開始增加禁止澆灌綠地、工業用水、車輛沖洗等行業使用自來水、而必須用再生水的條款。
2008年以來,昆明市編制了《昆明市城鎮再生水利用專業規劃》,嚴格執行節水“三同時”制度,對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同期配套建設再生水和雨水利用設施,并納入非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審查。昆明市還出臺了《城市節約用水實施意見》和《城市再生水利用資金補助辦法》等鼓勵政策,對利用再生水的企業給予0.7元/立方米的資金補助,給予建設分散型再生水利用設施主體投資40%的財政補貼。
《昆明市再生水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在市政排水管網和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網都通達區域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已建成單位、居住小區,可以不自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但應當配套建設再生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使用再生水。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利用設施,但未配套建設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和使用再生水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于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利用設施但未組織安裝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和使用再生水的,對產權單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或者對物業管理或其他責任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據昆明市節水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昆明市政府主要采用分散式和集中式兩種模式推廣中水使用。主城已建成6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站,設計處理規模和供水能力為每天3.2萬立方米,去年的再生水售水量為320萬立方米。中水公司服務已涵蓋118家單位(小區),現有再生水管網82公里左右,設立了40多個環衛取水點。
此外,昆明市還建成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350座,設計處理規模12.29萬立方米/日。據統計,主城區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達87.73%。
推廣難有哪些問題?
再生水供水管網范圍內41家企業未使用,存在有法不依的問題
雖然效果顯著、前景看好,但昆明再生水利用在推廣中,尤其是建設分散式中水回用設施也面臨一些難題。
近日,為了推進再生水使用,昆明市節水辦、住建局、中水公司等單位約談了41家單位和小區,召開了“昆明市抗旱保供水集中式再生水利用推進會”。據介紹,這些小區和單位都在再生水供水管網范圍內,卻未連通管網或未使用再生水,綠化、景觀等還在使用自來水。為此,節水辦等幾家單位召開推進會,其目的就是將附近的中水管網接入這些小區,提高小區中水使用效率。
昆明市節水辦總結了再生水利用難以推進的原因:一方面是人們的觀念意識陳舊,認為再生水不可用、不能用,也沒有認識到利用再生水就是節約優質水資源的行為;二是許多單位小區雖然是再生水管網覆蓋的區域,但接入使用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和人力,因為資金不到位,遲遲不能推進;三是入滇河道邊很多單位和小區的園林綠化、景觀用水以及洗車場等,全然不顧“未經允許不能取用入滇河水”的規定,直接抽取河道內的水免費使用。
此外,有法不依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處罰辦法》、《昆明市再生水管理辦法》對再生水利用做出了明確規定,使再生水使用有法可依、有據可查。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很多單位和小區不使用再生水的情況卻很難開出罰單。昆明市節水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再生水利用的推廣初期,建設資金缺口本就是推廣再生水面臨的一個難題,所以不愿用激烈的處理方式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