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最長河西江的最大支流之一賀江,6日被測出一處水質鉈鎘超標,其中鉈超標最高達2.14倍,鎘超標最高達1.9倍。據了解,西江是肇慶、珠海、佛山、澳門的主要淡水來源。從此次跨流域污染應急處置來看,眼下已將污染水域礦企全部關停,沿線下游群眾也停止了飲用賀江受污染水源、不再食用賀江魚類等水產品。不幸中的萬幸是,毒水目前還未流入西江,珠江、澳門一帶的飲用水沒受到影響。
事實上,從近年情況看,類似跨省界污染事件遠不止這一起。2011年2月份,發生在廣西龍江河的鎘污染跨流域事件,同樣影響到廣東等地居民的飲水安全;2011年3月,山東省莘縣環保局例行監測時發現,徒駭河從河南入山東境內的畢屯斷面水質持續惡化。倘若沒有這個例行監測,只怕下游民眾要遭殃;今年1月份,發生山西長治苯胺泄露事故,引發了河北邯鄲市市區大面積停水。顯然,這一起起震驚全國的公共事件,給跨流域污染治理敲響了警鐘。
放眼望去,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和淮河等多數河流,大都存在跨省、跨地區、跨流域的轉嫁污染問題。雖然在這些流域內,國家及各地方政府不僅發紅頭文件,制定很多制度政策,而且投入巨額財政資金,但是從治理效果來看,并不十分理想。
跨界地區水質仍暴露出如下問題:水體污染嚴重,污染趨勢整體惡化;建立全面、深度的跨行政區水污染管理機制困難重重;水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逐年增加,尚未形成配套完備的水污染防控合作體系;因管理體制問題導致影響社會穩定、人民安定團結的隱患依然存在。而這些跨界河流域的治理難題,皆應歸因于現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間的體制矛盾。
縱覽國外跨行政區水污染治理及流域治理的經驗不難發現,我國現行跨行政區水污染治理體制特征與模式二日本淀川河流域有一定相似之處:“多龍治水、多龍管水”的政府多頭管理,各部門按照政府賦予的職能進行分工協作;國節能環保家在地方設有派出機構;在中央政府指導下,由特定流域機構負責承擔流域綜合治理功能,實行層級化的流域治理模式。
因此,我國當前流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應側重于貫徹和細化新《水法》規定的“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從法制的高度彰顯流域系統化、綜合化的管理體制,建立有利于行政區域間協調的流域管理體制。
要想真正架構起跨界防污、治污的常態機制,起碼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方面,要架構暢通無阻的跨流域協調機制。跨流域協調機制,一要達成共識。流經地區都對污染認識明確,普遍認為整個流域是一個生態整體,區域內所有的個體休戚與共。二要信息實現共享。在具體的防控上,協商建立相應的聯動、共享機制,特別是應將信息共享擺在突出位置。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從源頭上防范跨界流域水污染事件發生。上游地區依據本地區環境容量及出境水質目標,合理制定規劃,優化區域布局,嚴禁礦業、化工等企業在水源附近開工建設,為下游居民提供良好的水源,下游地區也要禮尚往來,在資金、政策方面,給予相應的生態補償,從而實現互利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