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媒體報道了東川“牛奶河”污染事件。事件曝光后,東川環保部門立即叫停相關違法排污企業,拆除暗設排污管道,勒令小江沿岸45家礦產企業停業整頓,督促相關礦產企業立即建立排污尾礦庫,小江水質實時監測由每月一次變為每周一次,并出臺了《昆明市東川轄區內小江流域綜合治理試行辦法》,百日治污之后,小江復清。
2013年3月,媒體報道了東川“牛奶河”污染事件。如今距事件發生已有近4個月時間,受到污染的小江水質是否已經恢復正常呢?近日,記者隨東川環保部門工作人員來到位于湯丹鎮灑海村小江支流大白河與小清河的交匯處,也就是當初小江受尾礦水污染、變身“牛奶河”的源頭所在地,經過沿途一路探訪,記者發現,河水已經基本恢復被污染前的面貌。
現場直擊
乳白色“牛奶”消失
小江全長133公里,流域面積2950平方公里,長久以來,源自轎子雪山的小江河水滋養著沿岸的農田作物。但在4個月前有人發現,位于灑海村的小江支流大白泥河與小清河交匯處的分界線非常清晰,受污染的小清河呈現明顯的乳白色,并伴有刺鼻的氣味,與帶有泥土顏色的大白泥河形成鮮明反差。
事件曝光后,東川環保部門立即采取了多種措施控制污染。如今,站在小江邊看去,河水里牛奶般的乳白色已經消失,河水清澈透亮,河底砂石清晰可見,捧一捧水聞一聞,并沒有刺鼻異味。
在小江邊放羊的灑海村村民燕枝華說:“原來對面有一根管子直插河底,企業排污的時候,白色的尾礦水從河底往上翻,還冒著乳白色的泡沫。后來管子被拆除了,最近這幾個月河水都是正常的。公路旁的尾礦庫現在也滿起來了,說明企業的尾礦都排到里面,不敢再往河里排了。”
東川區環保局副局長李濤介紹,這個尾礦庫叫湯丹公司尾礦庫,負責填充被沉淀后的尾礦物。選礦企業的尾礦水通過一條管道輸送到庫里,然后通過庫邊的排放口把尾礦水排放到尾礦庫進行沉淀,沉淀后的水檢測達到國家工業污水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目前,已有5家礦產企業合建起一個可容納240萬立方米尾礦物的尾礦庫,該尾礦庫的二期擴建工程也正在進行,而在烏龍河也正建設擁有5000萬立方米處理能力的大型尾礦庫。
實時監測
河水已正常灌溉莊稼
七月流火,在小清河的小江橋監測點,東川區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正頂著烈日從河里取水進行現場化驗。環境監測站工程師介紹,現在對小江水質的常規監測已由每月一次變為每周一次,通過現場檢測結合全面的化驗室分析化驗,對小江水質進行實時監測。工作人員在相距數千米的2個監測點現場,取水檢測出的河水實時氣溫、氣壓、水溫以及PH值等數據顯示,河水PH值在正常范圍內。
據了解,東川區環境監測站在轄區內主要河流小江及其主要支流共布設了8個監測斷面,其中小江設5個監測斷面,分別是姑海、板河口、小江橋、四級站斷面、入金沙江口;小江支流新橋河及小清河各設一個監測斷面;小江出境斷面下游500米處的金沙江設一個監測斷面,分左、中、右3個監測點,每月進行常規例行監測,共監測37個項目。
小江依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不同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及水的使用功能上的差異,對相應區域進行合理劃定,劃定的結果為:姑海、入金沙江口、金沙江蒙姑執行GB3838-200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板河口、小江橋、四級站、新橋河、小清河執行Ⅳ類水質標準。6月份開始至今,小江各監測斷面水質均達相應水功能標準。
當下正值大春作物生長成熟的關鍵時期,沿著小江向下游來到湯丹鎮達朵村新田灣,小江正通過灌溉水渠向大片水稻供給水源。李濤說:“經過前段時間的挖塘沉淀,河水已經可以像以前一樣正常灌溉莊稼了。”
在小江下游的拖布卡鎮格勒村,沙灘上還依稀可見一些白色的沉淀物。在岸邊,村民們正忙著在地里勞作。正在玉米地里照看莊稼的村民魏榮兵說,如今他們家的玉米長勢很好,再過20多天就可以收割了。
政策出臺
不建尾礦治理設施企業將關停
“牛奶河”污染事件發生后,東川政府部門對小江流域共計45家礦產企業立即進行了停產整頓,截至目前,僅15家企業達到排污標準并準許生產,仍有30家企業處于停產整頓期間。據李濤介紹,到2014年7月30日前,尾礦治理設施仍無法實質性動工的企業將一律永久性關停。
李濤說,東川區對小江流域選礦企業停產整治,通過倒查的方式,逐一對選礦企業進行排查,做到合格一家、恢復生產一家。對流域內的、私設暗管的排污企業給予高限處罰,并組織執法人員及時拆除違法排污設施。4月份以來,小將水質監測都能夠達到地表水的水質標準,并及時上報監測結果。同時,區政府還實行有獎舉報,形成全民監管的良好氛圍。
隨 評
治污貴在堅持
東川“牛奶河”污染事件沸沸揚揚幾個月,如今終于有了結果。環保部門叫停了違法排污企業,拆除暗設排污管道,勒令小江沿岸45家礦產企業停業整頓。現在,河水已經基本恢復到被污染前的狀態。但是,小江沿岸有漫長的跨度,治理污染的高壓態勢不能停。
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關停的排污企業極有可能死灰復燃。因此,對排污企業仍要保持監管的高壓態勢。小江沿岸有漫長的跨度,僅靠環保部門來監管十分困難,這就需要發動沿岸的百姓及當地村組基層組織,建立對排污企業的舉報制度。發現一起就舉報一起,舉報一起就查處一起,使環境監管實現常態化。
對排污企業的監管重在堅持,還要進一步加大法制力度。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就可以以污染環境罪批捕犯罪嫌疑人。
環境一旦被污染,要再恢復原生態是十分困難的。因此,對于今后可能出現的污染事件,不僅要依法治理,還要用法制的力量來震懾排污企業,實現環境保護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