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的“國內排污標準過低導致合格污水污染地表水體水質”的問題,環保部科技標準司今天獨家回應中國之聲:目前國內大部分行業標準不存在過低。
此前部分報道提出,我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排放限值遠比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寬松,導致不少行業處理的達標污水水質仍然超過地表水劣Ⅴ類水質。由此得出結論,即便經過處理,行業排污仍會造成污染。對此,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趙英民解釋,在這個推理過程中,存在對于工業排污標準和水體質量標準兩個概念的混淆。“排放標準制定的依據是這個行業的技術可達性和經濟可行性,但環境質量標準的更多的是依據人的健康,與環境容量有關。標準只是環境管理中其中的一個環節,需要和排污許可證,環評配合作用。比如說,造紙廠的排放標準在制修訂時并沒有考慮它要在哪里建。如果你在飲用水源地,即便這個企業可以達標排放,但由于它會影響飲水安全,那環境影響評價就不會允許它建。
趙英民進一步解釋,企業污染排放與環境質量達標的關系,應通過總量控制的手段來確保排污總量不超出環境容量,從而確保當地的環境質量達標。以目前來看,我國環境標準標準總數已超過1400項,各行業排放標準總體上正逐步接近發達國家標準水平。
趙英民:我們國家十一五期間行業排放標準只要修訂無一例外都是加嚴的,目前很多行業標準已經接近或者達到發達國家水平,所以不能說目前的標準還很松。但行業標準再怎么嚴也不可能排礦泉水,這個當然我們的水好了,但是達不到。
不過,趙英民也坦承,國家排放標準是工業企業在全國范圍內需要執行的最低門檻。對于部分缺水地區或者是環境已經受到嚴重污染的地區,企業排污應該有更高要求。
趙英民:比如說北京,缺水,所以北京就要求他這個排放必須要直接達到地表水的標準。如果河流已經污染了,那么在環境影響評價上就要從嚴控制。
趙英民還透露,目前環保部正在修改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最早有望明年發布。
趙英民:我們目前初步希望在今年年內發布征求意見稿,爭取明年正式發布。現在基本考慮是,新標準將飲用水源地單獨提出,將水體富營養化評價和水體功能評價分開,也即根據不同的評價目的制定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