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一個水資源缺乏的城市,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300立方米,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8,世界平均水平的1/30。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制約北京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但同時,北京又是一個水資源浪費嚴重的城市。
污水經處理再生后可以作為城市的“第二水源”,污水再生回用將成為解決北京市水資源短缺的重要途徑。
然而,北京城區對中水的使用現狀卻難言樂觀,存在有水用不上、有水不愿用的問題。帶著這些問題,中國環境報記者走訪了北京部分小區進行調查。
在走訪中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很多住宅小區已建的中水處理設施并沒有運營,中水利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虛設。
為了緩解北京市缺水的現狀,提高小區再生水利用率,北京市政府從1987年開始就出臺了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相關文件,并在2001年發布《關于加強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通告》,嚴格規定市區內一定規模的新建小區必須建設中水設施。2005年,又發布了《關于加強小區中水設施管理的通知》,加強小區中水設施的監管。但是,這些政策的初衷是否完全實現?時至今日,北京市中水回用的現狀又如何?
現狀一:中水水質不盡如人意
傳統工藝處理效果欠佳,缺乏相關技術人員,使得中水水質無法滿足需求
家住石景山區京漢旭城家園的趙女士告訴記者,她家就正在使用小區提供的中水,但中水的水質讓她不敢恭維。“沖廁所用的中水總有股異味兒,時間一長,馬桶壁還會發黃,水箱上還會有附著物。用這中水澆花,沒幾天,花就死了。”趙女士說,“所以好多鄰居都把中水停了。”
據這個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介紹,目前小區物業采用了建筑中水回用系統,這個系統將小區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廢水經適當處理后回用于小區。這樣既節約了和市政中水管網連接的建設成本,又避免了多區域回收污染類別復雜的問題,從而降低了污水處理的成本。
然而,中水的使用標準比較高,生產中水的工藝卻保證不了提供優質的中水,因此,像趙女士一樣對生活品質有所要求的市民,不愿意使用中水,和京漢旭城家園一樣,耗資不少的中水系統形同虛設的小區在北京不在少數。
按照北京市政管理委員會2001年出臺的規定,“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居民小區和兩萬平方米以上賓館、飯店、公寓必須建設中水設施。”因此,許多開發商為了讓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不得不建設了中水處理系統。但是這些系統中是否真正運行,卻鮮有關部門關心。
據了解,目前北京很多小區都建有自己的中水處理系統,但這些中水處理設施大多采用生物技術這一傳統工藝,投資成本比較低,處理效果并不理想。加之一些物業公司缺乏相關技術人員,使得中水水質無法達標,業主抵觸情緒強烈。很多小區不得不將中水系統進行改造或廢棄,統一采用自來水系統,造成浪費。
現狀二:中水系統建而不用
水源欠缺等造成小區中水使用情況不理想,七成小區中水設施建而不用
據民間環保組織常青藤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的報告——《北京市住宅小區中水設施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08年,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對全市113個住宅小區和公寓做了普查,其中,中水系統在運行的住宅小區和公寓共53個,只占47%。23個公寓中,中水系統在運行的共12個,占52%;90個住宅小區中,中水系統在運行的共41個,占45.5%。2012年,這個研究所又隨機對2002年~2004年建設的34個住宅小區進行了調研,其中確定系統在運行的只有兩個,僅占5.9%。”
記者從東城區幸福家園小區一位常年從事中水設施建設安裝工作的李師傅處了解到,目前全市大多數小區都安裝了中水設施,但由于管理和使用情況很不理想,約有七成小區的中水設施是建而不用的狀態。
李師傅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是一個有1000戶常住戶的中等規模小區,這1000戶所排出的生活雜質水只夠生產約400余戶使用的中水。如果全部小區用戶都要使用中水,那就只好在中水中注入自來水,僅此一項,每立方米中水的成本價格就超出了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
即使排除這個因素,加上人員、設備、管道、藥物、日常維護等費用,中等小區里每立方米中水的生產價格大約需要兩元。在中水使用高峰期,僅電費一項,每個月都要上萬元。
另外,在中水使用過程中,還存在水源和用量不平衡的問題。“中水在小區里一般用在沖廁所和小區灌溉、景觀用水等。冬天,小區灌溉、景觀等用水需求較小,中水使用得就少,有時都用不完;夏天又不夠用。可是中水沒法儲藏,用不完的時候就只好眼睜睜地看著這些水直接排入污水管道,不夠用的時候就只能加自來水,這部分費用沒法向住戶追加,這就造成了常年虧損,讓物業部門很為難。”李師傅說。
記者隨后走訪了一些高檔小區,在與住戶交談中發現,這些高檔小區里的人均占地面積普遍較大,其中一些小區總面積達到5萬平方米以上,住戶入住率低。小區中水的水源量并不足以滿足其中水設施的基本要求,從而導致建成的中水設施難以運行。
另外,隨著節水技術、器具的推廣使用,由于中水水源的欠缺,原本的設計處理規模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中水出水量就明顯減少,中水處理的成本也隨之提高。
現狀三:中水設施質量欠佳
中水系統相關利益方之間的沖突,致使中水設施質量欠佳,監管缺失問題也普遍存在
與此同時,小區中水系統相關利益方之間的利益沖突,造成中水設施質量欠佳,也給小區中水回用形成障礙。
據記者了解,某些房地產公司是其開發小區中水系統的投資方,為了獲取開發項目的審批,房地產公司必須在項目設計中包含中水系統的設計,在項目驗收時也必須通過中水系統的驗收。為了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房地產公司在選擇投標方時僅考慮成本,忽略中水設施的質量。其次,目前中水設計公司大多為一些小型環保工程公司,為了中標不惜犧牲中水設施的質量以迎合房地產公司的需求。另外,由此引起的中水設施質量不合格的問題導致中水系統不僅沒有利潤甚至要虧本運行,物業管理公司普遍沒有積極性。
那么,監管缺失和政策漏洞是造成利益相關方沖突的根本原因嗎?是否可以通過加強監管和完善政策來彌補呢?
據了解,盡管北京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從1987年至今相繼頒布了多部小區中水設施管理辦法及規定,但是由于中水設施只是小區項目的附屬設施,因此作為前期審批部門的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對中水設施前期方案的審核不重視,節水管理部門又相對薄弱。前期方案的審核、工程驗收、后續定期檢測等環節難以形成有力的監管,致使出臺的關于中水監管的各項政策難以獲得實際效果。另外,對于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公司之間關于中水問題的糾紛,因為職權關系單靠節水管理部門難以有效地從中斡旋,也難以有充足的資金用于補助小區中水設施的改造。因此,僅靠加強監管,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