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區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前依然存在供水水質不達標、檢測化驗室和監測機構建設滯后、水質檢測能力薄弱等問題,亟待引起重視。”這是記者近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獲悉的。
今年6月,新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以“治理和改善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為主題的2013年天山環保執法檢查活動,赴阿克蘇、喀什、和田三地及其所屬9個縣市進行了執法檢查。
據了解,自治區住建廳對全區87個市、縣的城鎮公共供水廠的出廠水、管網水水質進行了普查、監測和專項督察,其中城市的檢測指標達106項,縣城檢測指標達32項。從檢測結果看,城市(含縣城)供水水質達標率為80.9%。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帕爾·阿比布拉指出,導致新疆一些城市供水水質不達標的原因是由于水源水質本身較差,按照水廠條件通過常規工藝無法解決;部分水廠供水消毒處理不夠重視或沒有嚴格按章合規進行操作,致使供水水質達標率偏低;部分水廠因供水管網老化、材質低劣和施工技術落后,存在管網漏損和鐵、錳、鋁超標等二次污染的安全隱患。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供水水質達標,另辟符合要求的水源,關停供水水質差的水源,扶持各地升級改造水廠處理工藝,科學實施供水管網改造工作,解決因管道老化、內壁腐蝕而影響水質的問題,確保管網末梢出水水質達標。還要加大安全供水執法和水質檢測管理力度,確保各項規定和責任落到實處,加強對供水企業的考核監管,把供水水質專項督察工作作為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和實施政府監管的重要內容,對消毒工藝不完善、消毒措施不到位和消毒不合格的水廠,要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的,要嚴格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