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司法解釋實施以來,我市各地迅速按照新的司法解釋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對非法排污者高壓態勢。記者昨天從我市環保部門獲悉,截至9月4日,全市共有23人因涉嫌環境污染犯罪被刑事拘留,極大地震懾了各類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
9月3日上午,記者來到平湖市廣陳鎮三紅村1組一處魚塘。幾天前,平湖市首例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被成功偵破,該魚塘就是犯罪嫌疑人王某非法傾倒工業污泥的犯罪現場。記者了解到,今年6月24日,平湖市環保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運來工業污泥對魚塘進行傾倒回填,污泥散發出濃烈的惡臭氣味。環保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組織執法人員和監測人員到現場開展勘查、采樣監測工作,對魚塘承包業主屠某進行調查詢問。同時,通報公安部門介入偵查,掌握污泥傾倒者王某的基本信息。在公安部門的配合下,環保部門對污泥傾倒者王某進行了多次調查詢問。
經查,涉案人員王某向屠某支付了一定數額費用后,于今年4月至6月從上海方向運來約6430噸工業污泥傾倒填滿魚塘,從中牟取污泥處置利潤。經環保部門對魚塘內污泥采樣監測分析,污泥中含有鉛、鎘、鎳、鋅等重金屬物質,屬“兩高”司法解釋中規定的有毒物質。經國土部門認定,該魚塘所占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共占地18.11畝,其中被工業污泥傾倒占地有10.96畝。國土部門組織農業、環保、水利相關領域專家對被傾倒填滿污泥的耕地種植條件損毀鑒定評估,認為其種植條件已遭受重度損毀,基本功能喪失。公安部門隨即對污泥的來源開展了大量偵查,最終掌握了平湖市某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涉案證據。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無獨有偶,今年5月下旬以來,海寧市長安、周王廟等地也發生了多起非法傾倒工業污泥案件。違法嫌疑人將工業污泥非法傾倒在鄉村道路、田野溝渠等處,周邊群眾反映強烈。海寧市環保、公安部門接到群眾舉報后十分重視,經過連續一個多月的縝密調查,最終發現居住在杭州市蕭山區義蓬鎮的安徽籍人員田某、吳某、趙某等人有非法傾倒重大作案嫌疑。
7月12日,海寧市環保、公安聯合執法行動人員果斷出擊,在杭州蕭山區義蓬鎮蜜蜂村一舉將準備再次傾倒工業污泥的田某、吳某、趙某等人抓獲。經審查查明,田某、吳某、趙某等人自去年12月下旬以來,采用結伙或單獨作案手段,駕駛變形拖拉機,先后至紹興市數家印染企業裝運印染污泥,利用黑夜掩護,非法傾倒于海寧、蕭山、余杭、桐鄉等地,違法處置、傾倒印染污泥達5000余噸,非法獲利達數十萬元。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事拘留,8月16日,經檢察機關批準被依法執行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非法傾倒工業污泥等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我們的生態環境,所以要依法嚴厲打擊!”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兩高”司法解釋實施以后,明確了污染環境罪“嚴重污染環境”的14項認定標準,讓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了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接下來我們將繼續鐵腕治污,重拳出擊,對破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實行‘零容忍’,對符合入刑條件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