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連日報道廣州河涌兩岸景觀帶亂象,中心城區曾經重點打造的幾條河涌景觀重復出現“臟、亂、差”,曝光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并已經采取措施整改,同時也引發了公眾討論,名不副實的河涌景觀帶是否還有存在必要?后續維護又該如何為繼?
治水,治的就是水,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治理河涌,理所當然應該把河涌的水質治理放在第一位。這不僅是政協委員韓志鵬的認識,也是原廣州市政府常務副市長蘇澤群的認識,“以前我們投入了那么多錢,為什么沒有效果?我們很多錢都花在了景觀建設上,而沒有花在河涌的污水處理上”。
什么是“名不副實的河涌景觀帶”?就是水質惡劣的河涌景觀帶!為什么那么多的河涌要被覆蓋?就是這些河涌的水質太差,臭水橫流,蚊蠅孳生,嚴重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1998年開始的駟馬涌覆蓋工程,當初去視察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條污水涌。揭開的荔枝灣涌,其臭無比,涌邊樓房里的居民大呼“臭到頂吾順”,就可以知道當初覆蓋時水質是何等惡劣。
要治水,就必須要治污,污水不能流入河涌是最主要的要求,也是最主要的措施。而截污之后的污水處理和其污水擠出后的污泥的處理也是重要的,這些污物必須要有出處!
除了治污,還必須有清潔的水源,不管是引來的還是通過森林涵養的,還是用泵來把處理后的水翻到河涌里的。俗話說,“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朱熹的《觀書有感》中的兩句詩“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把河涌水質優化的根本原因和辦法說的一清二楚。我們的專家難道不明白嗎?問題是這比河涌景觀帶的建設要難得多!
為了青山綠水,廣州市在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等各類工程上估算總投資486.15億元,號稱“一天一個億”,其中包括全市河涌綜合整治119.33億元、中心城區雨污分流145.5億元,不可謂決心不大,不可謂花錢不吝惜。
但結果卻是雨污分流工程快結束時估算資金僅44.30億元,而大部分錢卻被疑用到水質沒有改善的河涌景觀改造上。這是典型的知難而退,本末倒置,這樣的治水,怎么會有長留人間的景觀帶呢?
對于河涌景觀帶的亂象,公眾人士大都認為應該保留景觀帶,“維護要跟上,水質要改善,不能讓景觀帶淪為面子工程”。維護一條河涌,每年大約要花費300多萬元,我們可以出。但水質不改善,這個景觀帶依然是擺設,市民既不會到臭氣熏天的涌邊去,也不會去保養愛護這個景觀帶的。因為對于治水沒有實質意義的景觀帶,“不要也罷”。
不能讓景觀帶淪為面子工程的根本,就是必須把水質改善擺在治水工程的第一位,這或許也是《新快報》連日報道廣州河涌兩岸景觀帶亂象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