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第二十五屆“世界水日”、第三十屆“中國水周”來臨之際,按照《2017年水利部推進河長制工作要點》要求,珠江委在廣州組織召開珠江流域片推進河長制工作座談會,交流工作進展及經驗,分析存在問題,加快推進河長制工作。
水利部高度重視本次會議,部河長辦副主任王冠軍到會指導,并就全面推行河長制有關政策要求及重點關注問題進行詳細解讀。珠江委介紹了流域推進河長制有關跨省河流名錄、六大任務細化實化、流域統籌協調、分省督查安排、流域監督性監測等工作考慮。云南、貴州、廣西、廣東、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珠江流域片8省(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圍繞工作開展情況、經驗做法與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作交流,就如何加快工作推進進行深入討論,達成了共識。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以來,流域8省(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大膽探索、主動作為,加強政策法規建設、責任體系建設和工作機制建立,有的省區已經制定出臺了省級方案,有的在已建河長體系的基礎上打造河長制的“升級版”,目前各項工作正有效推進。為全力推進河長制工作,珠江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就珠江流域加快推進河長制進行研究部署,主要負責同志多次親自過問和指導相關工作,要求集全委之力抓好這項工作,成立了珠江委推進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采取委領導分省負責,加強與各省(區)的日常聯系溝通,在實踐中積極探索體現珠江水系特點的河長制。目前已出臺了《珠江委責任片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編制完成《珠江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現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會議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推行河長制是當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首要任務。省級河長制工作方案的出臺是能否按期落實河長制最為關鍵性一環。已經出臺省級工作方案的省要抓緊督促、指導市、縣盡快出臺工作方案;其他省(區)要盡快出臺省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同步編制市、縣河長制工作方案,壓茬推進。流域機構要在跨省河流聯防聯治、生態補償、政策制度、監測考核、評價標準等方面發揮統籌協調、指導等作用。
珠江委表示,將繼續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強化統籌協調,充分利用已有的滇黔桂粵跨省(自治區)河流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泛珠三角區域水利發展協作機制,探索建立跨省河湖河長聯席會議制度和工作交流機制。重點開展六大任務細化實化、監管指標體系、河長預警報告機制、跨省聯合執法的研究,對流域重點省界斷面、重要河段以及珠江河口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切實發揮流域機構協調、指導、監督、監測四方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