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空氣污染整治力度。出動環境執法人員19427人次、執法車輛5575車次,取締非法小煤場、小煉油、小煉鐵等409家;加大燃煤設施整治力度,累計完成城區1778臺燃煤鍋爐整治;完成晶牛玻璃、恰恰瓜子等企業清潔能源替代。二是加強水源地環境保護。積極做好水源地保護立法工作,《包頭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已通過了市人大一次審議;加強了對沿黃排污企業、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力度,加大了監察頻次,確保排污設施穩定運行。三是加強環境安全監管。檢查了全市95家企業的非煤礦山尾礦庫98個,對存在的問題逐一下達了限期整改要求;將全市范圍內涉及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的90家企業全部納入有效環境監管。
上半年,包頭市空氣二級以上良好天數為157天,同比增加2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半年均值分別0.105mg/m3、0.061mg/m3、0.040mg/m3,其中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