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江蘇省無錫市物價局獲悉,自2008年無錫市啟動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以來,全市共1016家排污單位參加排污權有償使用工作,征收有償使用費5128萬元;實施排污權交易項目347個,交易金額5714萬元。
目前,通過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無錫已初步建起市場化激勵和約束機制,為污染減排提供了有力保障。無錫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已在2005年基礎上累計削減超過32%。
自江蘇省率先在太湖流域開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以來,無錫積極實施,不斷探索運用價格杠桿促進污染減排。
按照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的原則,無錫首先在年排放化學需氧量1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和接納污水中工業廢水量大于80%的污水處理廠,及2008年11月20日起的新、改、擴建項目排污單位中全面開展試點工作,開征化學需氧量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費。
2011年,無錫先行一步,將排污權的有償使用范圍擴大到10噸以下、1噸以上化學需氧量排放企業,并在新增污染物的新、改、擴建項目全面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
給排污指標“明碼標價”,讓精打細算的企業家們頭腦中的環境之弦繃得更緊。采訪中,不少企業老板告訴記者,今后,要是超量排污的話,排的不僅僅是廢水,也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