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按照省政府辦公廳于近日印發的《2012年度海南生態省建設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求,今年海南省將建設7個污水處理項目,啟動20個污水配套管網項目,力爭年底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
發展生態經濟 加強污水垃圾處理能力
根據《要點》,海南今年要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昌江循環經濟工業園和洋浦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抓好海口、三亞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試點,在海口、三亞、保亭等市縣開展創建循環經濟示范園和示范企業試點;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新增無公害生產基地5萬畝,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經濟示范園建設;積極發展海洋生態產業,創建7家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
與此同時,各市縣要加強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配套及營運管理,包括建設7個污水處理項目,啟動20個污水配套管網項目。力爭年底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5%以上。沼氣利用工程則計劃新增戶用沼氣5200戶、小型沼氣工程76處、大型沼氣工程22處。
優化環境服務 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飲用水安全關系城鄉人民生活健康,屬各地重點民生工程。對此,《要點》指出,要推進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完善已建成的29個城鎮和120個村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分區管理制度,并新增65個村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同時,加快推進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城鄉飲用水水源污染應急預警體系。拆除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開展與供水和水源保護無關的活動。
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 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
隨著“綠化寶島”行動在全省掀起熱潮,大力植樹和保護森林也成為了海南省的重要課題。根據《要求》,在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方面,海南將對公益林管護的補償標準提高到20元/畝,爭取國家將尖峰嶺等7處自然保護區列入生態補償計劃。
對組織實施海南島中部山區熱帶雨林水源地保護工程,改善中部山區試點區域鄉村污水和垃圾綜合處理能力。同時加強海岸帶生態保護,實施珊瑚礁生態恢復工程,保護珊瑚礁生境。
啟動綠色計劃 推進城鄉生態示范創建
《要點》指出,今年海南需完成全省18個市縣生態市(縣)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大力推進生態市(縣)、生態鄉鎮、特色旅游風景鎮和小康環保示范村創建,創建5個省級生態文明鄉鎮、20個小康環保示范村。爭取在公路干線、旅游景點和重點項目區周邊創建600個文明生態村,組織創建8個綠色社區、25個綠色學校,啟動綠色企業創建試點工作,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
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資金須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推進城鄉一體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并且探索將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納入各市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