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昌都解放60周年大慶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昌都將加強水能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并以此作為西藏和昌都的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和工作任務之一。
西藏擁有豐富的水能資源,昌都地處長江、瀾滄江和怒江上游,作為重要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從已經完成的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三江”流域規劃情況來看,僅昌都境內“三江”干流理論水能資源量就達到了4000萬千瓦以上。
在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同時,昌都地區通過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道路,加強了對水質、水源等方面的保護,保護與開發得到協調統一。
昌都地區行署副專員、行署新聞發言人洛松德青介紹說,昌都作為西藏重要的生態環境保護地區,環保及相關部門多年來積極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長江上游天然林保護工程”;“中央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重點建設造林”;“綠化”等四大工程,整體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努力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的發展。保護好上游水資源,就是對下游流域負責。
截至去年,昌都地區建有國際級自然保護區2個,國家級森林公園1個 ,自治區級濕地自然保護區1個,天然草場面積540萬公頃,濕地面積375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34.08%。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在“三個確保”的基礎上提出了第四個確保——確保西藏生態環境良好。西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已被確定為國家重點生態工程,昌都將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重大決策過程中的落實,特別對水資源、旅游等資源開發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