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省環保廳獲悉,為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這個環境經濟制度的重大創新,正在修訂的《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將明確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的基本原則,以解決法律依據不足的問題。
據省環保廳副廳長李暉在“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研討會”上介紹,在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下,我省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我省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并已呈報省政府審議。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亦專門成立了環境資源交易所,開展排污權交易的平臺已基本建立。
據了解,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核心是樹立環境“容量有限、資源有價、使用有償”的理念,通過經濟激勵機制提高企業污染減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省產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