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胸脯拍得嘭嘭響的承諾,媒體上一次又一次的展望與暢想,給人一種時空錯位之感
作為縱貫深圳中心區的一條河流,整治了一年多的福田河到底何時能告別黑臭、重泛清波,一直為深圳市民所關注。據深圳晚報昨日報道,針對市民的疑問,近日市水務局建管中心回應說,福田河整治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全部工程計劃于2011年底完工。
這樣的回應恐怕并不能讓人欣喜。并不是沒有等待的耐心,而是,在整治之初相關部門曾宣稱將于今年年中完工,為何中途“變卦”,一下子將完工日期推遲了半年?雖然,在整治過程中存在這樣那樣的客觀難度,但這些因素并非不可預見,當初在制訂整治時間表時理應將這些因素考慮在內。否則,按照這樣的邏輯,將來還會不斷發現新問題需要協調、解決,今年底完工的承諾豈不是又會成為一門“空炮”?
事實上,公眾對河流治污的時間表一拖再拖早已見慣不驚。2001年,深圳市環保部門就表示,將在當年首先使福田河、新洲河污染治理取得成功;2005年,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稱,年底有望消除新洲河、福田河、大沙河等市內三河黑臭現象;到了2010年8月,媒體又報道稱,福田、新洲等河流有望一年中有320天可以達到不黑不臭……回過頭來看看,當初胸脯拍得嘭嘭響的承諾,媒體上一次又一次的展望與暢想,給人一種時空錯位之感。
治水先治人,深圳的河流治污顯然也適用于這一定律。如果相應的問責機制不能到位,整治時間表一次次隨意更改而無人擔責;如果整治過程缺少應有的能見度,需要花多少錢,還打算花多少錢,每筆錢的投向如何等對公眾來說是筆糊涂賬,治理投入不能到監督的陽光下曬一曬……河流治污就難以畫上休止符,寶貴的公共財政就會一次次打水漂。去年6月,福田河治理就因花費近5個億卻沒有取得相應效果,受到人大代表的強烈質疑與尖銳批評。
河流治理尤其是城市內河治理堪稱一個世界難題,但這并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理由與借口。事實上,國內也不乏這方面的成功例證,更不用說曾被稱為“歐洲下水道”的萊茵河的新生了。我們再一次期望,在強力問責與透明監督的介入下,深圳河流能夠走出反復治污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