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云南省通過實施工程、結構、管理等三大減排措施,累計完成252個減排項目,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的102%。
“十一五”期間,云南累計淘汰落后產能煉鐵558.3萬噸、煉鋼191萬噸、水泥2589萬噸、焦炭1240萬噸、鐵合金57萬噸、造紙7.73萬噸、酒精0.5萬噸、檸檬酸1.4萬噸、電解鋁1.5萬噸、銅冶煉7.44萬噸、鋅冶煉0.8萬噸、鉛冶煉7萬噸、電石17.91萬噸、黃磷22萬噸、重鉻酸鈉和硫酸2.25萬噸,超額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十一五”期間,全省建成68個污水處理項目,新增截污管網3979.3千米,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40.5萬噸/日。目前,全省已在67個縣(市、區)建成79個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達264.95萬噸/日。城鎮污水處理率由2005年的39%提高到2010年的70%。已建成投運污水處理廠的城市全部開征了污水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