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保優先,全面落實基本國策
2005年,江蘇省委十屆九次全會提出了環保優先方針。6年來,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堅持環保優先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等措施,全力落實環保優先。
一是堅持立法優先。實施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及輻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多部地方法規。
二是堅持規劃優先。制定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規劃,把占全省面積1/5的559個重要生態功能區劃為限制和禁止開發區。
三是堅持環評優先。勸退、否決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超過800億元。
四是堅持投入優先。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增加到每年8億元,太湖治理資金每年達20億元。
五是堅持考核優先。把環境質量綜合指數作為考核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科學發展的核心指標,實行“一票否決”。
二、污染減排,逐步完善倒逼機制
一是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結合實施新興產業倍增、服務業提速、傳統產業升級計劃,累計淘汰小火電機組729萬千瓦、煉鐵煉鋼能力1162萬噸、水泥產能3320萬噸,關閉化工企業5034家。
二是倒逼減排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中水回用、脫硫脫硝和機動車減排等工程,把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審核與所在地區減排計劃完成情況掛鉤,實施“等量置換”、“減量置換”。
三是倒逼環保精細化管理。建立污水處理廠“旬檢查、旬監測、旬抽查”制度,拆除、鉛封所有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實施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監管辦法。
三、加大投入,全力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到“十一五”末,全省所有市縣均已建成污水處理廠,所有大型燃煤機組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規劃》相關治污工程的完成率達99%。全省有2631家重點企業安裝了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新改建水質自動監測站252個和大氣自動監測站183個,實現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自動監測全覆蓋。投入4.18億元,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422處,解決了1200萬居民飲水安全問題。
四、嚴格執法,健全環保監管體系
健全環保執法監管網絡,成立了蘇南、蘇中、蘇北三個區域環保督查中心、省環境應急中心和太湖治理辦公室。落實政府治污責任,建立“河長”制。健全環保執法監管制度,出臺《江蘇省重點環境違法問題掛牌督辦和責任追究辦法》,連續5年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環境違法案件8462起,對7個環境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實施了區域限批。健全環境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省、市、縣三級環保局長每月帶案下訪,定期約談環境信訪總量居前的地方政府領導。連續3年開展環保局長大接訪活動,解決環境信訪問題610個。
五、創新機制,深化環境經濟政策改革
一是環境價格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將企業廢氣排污費從每當量0.6元提高到1.2元,污水排污費從每當量0.7元提高到0.9元。蘇南和蘇中、蘇北地區生活污水處理費分別調整到每噸1.6元和1.3元。
二是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在太湖流域開征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費,有1600多家企業申購排污指標,金額超過1.3億元。
三是環境資源區域補償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在太湖流域設置30個斷面,落實補償機制,并將其推廣到淮河流域。
四是綠色信貸和保險政策創新取得實質性進展。全省參加環境行為評級企業已達1.7萬家,參加污染責任保險企業達302家。
六、綠色發展,努力提升生態文明水平
以生態省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綠色江蘇建設,森林覆蓋率每年增加1個百分點。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自然保護區占全省國土面積的6%。建成18個國家生態縣(市、區)、19個環境保護模范城市、145個國家級生態鄉鎮和13個國家級生態村。認真落實農村環保“以獎促治”政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擴大到20個,直接受益人口600萬。以治理灰霾污染為重點,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日前,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了生態文明建設工程行動計劃,提出實施節能減排、綠色增長、碧水藍天宜居、綠色江蘇建設、生態保護與建設、生態示范創建等六項行動。我們將認真貫徹李克強副總理的重要講話和大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快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增長方式、產業結構和消費模式,努力建設水清天藍地綠的生態家園。
大力加強環境保護全面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1日)
湖北是三峽工程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所在地。胡錦濤總書記指示,要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朝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不斷邁進。“十一五”期間,國家批準武漢城市圈為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牢記囑托,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著力點,實現了全省環境質量穩中趨好、持續改善。
一、堅持將環境保護融入全省發展戰略,全面夯實“支點建設”的環境基礎
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終把環境保護作為硬標準、硬約束,強調發展既要高速度、更要高質量。堅持環境優先,作出了建設“生態湖北”的戰略決策,出臺《關于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環境保護促進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十一五”以來,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投入達498億元,年均增長32.7%。
二、堅持環境保護優化發展,推進發展方式和經濟總量“雙跨越”
一是規劃環評先行。我省“十一五”規劃綱要戰略環評被納入全國規劃環評試點,武漢市成為首個城市總體規劃戰略環評的城市。
二是嚴格環境準入。助推產業升級,“一主兩副”中心城市(武漢、襄陽、宜昌)成為承接汽車等高科技制造企業的區域,縣域經濟體成為承接工藝新、污染輕的輕紡等產業的區域。
三是深化污染減排。全省完成減排項目3352個,關閉污染企業(生產線)715家(條),2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均建設了脫硫設施,各縣區基本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十一五”期間,全省年生產總值增長1.42倍,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削減7.08%和11.78%。
三、堅持實行最嚴格的水環境保護制度,讓江河湖庫休養生息
一是保護優先。對三峽庫區和丹江口庫區實施保護性區域限批等環保措施,三峽庫區及影響區實現污水、垃圾全收集和全處理。梁子湖連續16年實施禁漁期及捕撈限額制度,是國內保護最好的淡水湖之一,成為國家湖泊生態環境保護“以獎促防”試點。
二是鐵腕治污。采取斷水、停電、停貸、吊銷證照等措施,關閉一大批嚴重污染企業。為確保丹江口庫區水質,對十堰市黃姜加工業進行了整體關閉。
三是清源治本。將湖泊水質升級納入政府績效管理,開展“清水入湖”、“清水入江”行動。全省建成污水處理廠134座,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1%。長江、漢江干流總體水質為優,并穩中趨好;全省地表水整體水質由輕度污染改善為良好。
四、堅持環境保護服務民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為農村環境保護破題引路,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將排污費的20%以上投入農村環保。探索出以“兩清”(清潔種植和養殖)、“兩減”(化肥和農藥減量)、“兩治”(村莊環境整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兩創”(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創建)為特色的“四兩”農村環保模式。投資近20億元對2300多個村莊開展集中連片整治,390多萬人受益。全力保障群眾飲水安全,2010年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投資5億余元用于重金屬污染治理,對重金屬污染企業進行排查,徹底關停違法企業,有效遏制了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的態勢。5年來,全省無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實現污染事故和環境投訴數量雙下降。
五、堅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
建立環境保護激勵和約束機制,將環保指標納入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體系。實施“兩型”社會建設激勵性轉移支付。實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環境影響風險評估制度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對漢江流域內的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定量考核,并與主要領導政績掛鉤。創新環境管理機制。開創“環保核定、地稅征收、銀行入庫、財政監管”的排污費征管新模式。成立湖北環境資源交易所,排污權交易框架體系初步建立。推進武漢城市圈生態環保一體化,構建區域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完善環境保護投入保障機制,將其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省級財政每年安排1億元,設立生態文明建設“以獎代補”資金。建立環保模范城市引導獎勵機制和農村生態示范創建“以獎代補”機制。開放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市場,鼓勵外商投資污染防治、資源節約利用等項目。
“十二五”時期,我省將以加快構建生態安全屏障、實現綠色繁榮為目標,重點推進三項工作:一是扎實推進“生態湖北”建設,構建“碧水、藍天、青山、美城(村)”生態格局。二是以污染減排為重點,以環境保護機制體制創新為動力,大力推進“兩型”社會建設。三是加強重點流域、區域、行業污染綜合治理,推進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建設。
湖北省委、省政府將認真學習、全面領會、深入貫徹李克強副總理重要講話和此次會議精神,學習借鑒兄弟省份的先進經驗,為保障全國生態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努力建設長江上游生態文明示范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1日)
近年來,重慶堅持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強化環境管理,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嚴格環境準入,優化產業布局。根據區域流域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發展水平,制定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以污染物排放績效為準入條件,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引導工業項目進園區,推行環境保護一體化,公用工程一體化、產品項目一體化、物流配送一體化、管理服務一體化,實現污染集中控制、環境風險集中防范。
強化減排倒逼,加快產業升級。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分解、督查預警、考核問責等推進機制,對進展緩慢的重點減排項目,進行專項督查;對工作滯后的區縣(單位)和重點企業,予以提前預警;對限期整改未到位的超標排污和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實行“按日計罰”;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地方,實施“區域限批”,在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切實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工業項目通過排污權交易落實排放指標。
著力政策引導,提升發展質量。把脫硫設施投運率與脫硫電價直接掛鉤。全市2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全部建成脫硫設施,并做到穩定運行。實行“以補促提”政策,將處理達標水量作為撥付污水處理費依據,促進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制定污染企業退出政策,推進技術升級和污染物減排。
二、堅持環保為民,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一是順應群眾新期盼,改善環境質量。深入實施“藍天、碧水、綠地、寧靜”行動。“藍天行動”重點加強施工揚塵、燃煤粉煙塵和機動車污染治理。“碧水行動”把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快推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綠地行動”重點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開展森林重慶建設。“寧靜行動”重點開展建筑施工、交通和生活噪聲治理。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全市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連續多年保持100%,長江干流出市界斷面水質連續5年保持Ⅱ類。
二是滿足群眾新需求,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各區縣和相關部門每年都必須解決2~3個突出環境問題。暢通環境問題受理渠道,建立以12369為主渠道的群眾投訴熱線,對群眾投訴辦理滿意率達不到80%或掛牌督辦案件未完成的,實行“一票否決”。
三是健全風險防范新機制,保障環境安全。制定三峽庫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強化環境風險全過程監管,對重點危險源實行“一源一策”防范措施,健全市、區縣、園區和企業四級環境安全防范網絡、應急處置和善后體系,市環保部門與40個區(縣)政府、22個重點部門和周邊10省(市、區)簽訂框架協議,建立區域環境應急聯防聯控機制。開展次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構建長效機制,凝聚環保工作合力
強化綜合決策機制。市委、市政府定期聽取環保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環保問題。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環委會主任,及時研究部署環保重大事項,協調解決環保難題。對重要規劃、決策,嚴格執行規劃環評,確保科學決策。
建構考核獎懲機制。在全國較早實行區、縣和市級部門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納入領導干部政績綜合考核體系。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新聞媒體跟蹤采訪。對考核落后的區、縣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戒勉談話。
健全環境法制。修訂《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長江三峽庫區及其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實施“按日累加處罰”、對環境違法企業法人實行“雙罰制”以及加倍征收排污費等政策,有效改變了“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局面。
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健全環境信息發布體系,拓寬參與平臺,通過互聯網及新聞媒體征求公眾對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要規劃和方案的意見。創新參與模式,開展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等宣傳活動,積極發揮民間環保社團作用。
我市將以貫徹落實李克強副總理的重要講話和此次大會精神為契機,認真學習借鑒兄弟省市好經驗好做法,強化治污減排、生態保護,爭取早日建成長江上游生態文明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