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利廳日前表示,2011年,山東在全國率先推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際用水量219億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控制指標少48億立方米。
山東屬嚴重缺水地區,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6,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5。全省年均可補充、可循環、可持續利用的水資源總量僅有303億立方米,按目前用水方式測算,山東年缺水40多億立方米。
為改變這一不利局面,水利部確定山東為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省,2011年1月1日山東率先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 促進了用水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節水成效十分明顯。
山東省水利廳統計顯示,2011年山東實際用水量219億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控制指標少48億立方米。平原區地下水超采區面積減少到1.25萬平方公里,比2010年同期減少了725平方公里,地下水位較去年同期上升0.28米,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38%。
據介紹,《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的重點是嚴格控制三個關口:一是把住用水總量關,每個市、縣用水總量必須控制在可用水量的范圍之內,對突破區域可用水量控制“紅線”的地方行政首長進行問責;二是把住用水效率關,每個行業都要確定基本用水定額,超過用水定額的,不予辦理用水許可審批;三是把住納污容量關,引導中水回用、循環利用,實現達標排放,避免因過度排放加重污染,影響水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