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公布了2011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自2011年4月以來,海南省先后開展了鉛蓄電池企業排查、涉重金屬危險廢物企業和重點減排項目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整治涉重金屬危險廢物企業的污染隱患,為"十二五"開局年的減排和國際旅游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中,海南省各級環保部門突出以重金屬排放企業為主,并結合海南省重金屬污染企業特點和污染源普查情況,以及2010年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情況,對全省重金屬污染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進一步摸清了重金屬污染企業的底數,確保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全面整治。
通過排查發現,海南省共有重金屬排放企業9家,均未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2010年清查發現的未落實"三同時"的兩家企業、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1家企業,均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截至2011年11月,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5106人(次),檢查企業1033家(次)。檢查發現,2010年限期整改的3家企業目前已整改落實到位,未發現鉛蓄電池加工、組裝、回收企業。
為加強管理減排,海南省不斷深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頻次,規范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確保達標排放。同時,重點加強了污泥處置的管理,并按照"無害化、資源化、節能低碳"的處理原則,要求各污水處理廠規范對污泥的處置,建立污泥處置臺賬,詳細記錄污泥處置情況。
同時,海南省加強對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環境監管。加大對華能海口電廠和東方電廠兩家燃煤電廠的環境監管力度,采用自動監控、監督性監測、物料衡算和現場檢查等綜合措施,嚴禁偷排超排等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對重點減排項目制定巡查制度,建立了省、市縣二級環境監察督察體系。
此外,海南省還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加強對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審核,嚴格落實自動監控管理制度,確保自動監控數據真實、有效,為減排核算提供數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