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國家確定的主要污染物由兩項擴大到四項,即二氧化硫、化學需氧化量、氨氮、氮氮氧化物。同時,領域由工業和城鎮延伸到交通和農村,增加了完成減排任務的難度和壓力2012年我市將采取以下措施,著力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一、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為科學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
二、結合相關經濟政策推進污染減排,鼓勵發展資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術產業、服務業;依法督促企業開展節能降耗、污染減排;利用優惠政策推進企業開展節能降耗、污染減排;繼續強化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三大減排措施,推動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三 、借助社會輿論監督推進污染減排。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六五”世界環境日的宣傳,繼續深入開展節能降耗、污染減排等專題宣傳。形成良好氛圍。從而規范企業的環境行為,督促企業提高治理污染的主動性。
四、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嚴查環境違法行為。繼續開展以“查處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專項行動為主線的各類環保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嚴查違法排污行為,提高監督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五、強化個舊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加強對個舊市污水處理廠的監管,督促污水處理廠改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