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出臺。《意見》明確,到2015年,全市外調水、地下水和地表水用水總量控制在27.4億立方米以內,其中深層地下水開采量控制在2.1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降至10立方米以下,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7以上;主要水功能區達標率提高到40%以上。
根據《意見》,本市將嚴格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到2015年,實際用水量超過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部分,由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規水源補充。在深層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方面,實行控制地面沉降預審和“一票否決制”。中心城區、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建成區、武清城區、靜海城區,原則上不再新批地下水取水許可,不再增加取水許可總量,現有地下水取水許可證到期后原則上不再換發新證,原有機井由產權單位進行封存或回填。
此外,本市將建立節水激勵機制,對企業實施節水技術改造、購置節水產品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