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提出,把加快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著力點,發揮環境保護在結構調整、經濟轉型中的能動機制和杠桿作用,推動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高度融合發展。以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保新道路,為實現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的奮斗目標打下良好的環境基礎。
1、控制總量——把污染防治作為重中之重,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一五”期間,我省高度重視環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連年下降。截至2010年底,全省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率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目標。“十二五”時期,環境質量改善難度加大,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為此,近日印發的《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提出,把污染防治作為環境保護重中之重,堅持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綠色發展,推進結構調整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如何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
根據《規劃》,推進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總量減排,我省將實行全過程控制。從源頭預防上促進減排、從全過程監管上保障減排、從末端治理上落實減排,我省將強化結構減排,落實工程減排,完善管理減排,依靠科技減排。
過去五年, “雙三十”示范工程成為我省推進節能減排的龍頭。“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強化示范帶動作用,重新選擇能耗高、排放量大的30個縣(市、區)和30家企業,深化拓展“雙三十”示范工程。嚴格重點行業準入,提高工業污染治理水平,優化行業結構;提高并嚴格執行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積極推進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提高清潔生產水平;以市場化手段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企業減排績效,我省正在探索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
“十二五”時期,我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約束性指標在原來的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基礎上,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兩項。對此,《規劃》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減排措施。
實施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協同減排,將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水平,確保到2013年,設區市、縣(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0%、85%,到2013年底,省級重點鎮和目前人口1萬人以上的鎮都要建成污水處理廠;加大現有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和規范管理力度,到2015年,污水處理設施平均負荷率達到80%以上;推進升級改造,增強重點流域重點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功能,到2015年,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濃度均達到一級標準;擴大再生水應用,到2013年底,設區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分別達到50%和20%以上。同時,推進皮革、醫藥、農副食品加工和化學原料等水污染重點排放行業的減排,狠抓國控、省控重點水污染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穩定達標;推動農業面源減排,到2015年,全省8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完善畜禽糞便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推廣測土施肥方法,從源頭減少農業生產化肥施用量和流失量,在重點區域、流域實施農業面源總量控制試點示范。
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聯合減排,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減排突出結構調整與保障脫硫設施穩定運行;全面推進非電行業二氧化硫減排,嚴格執行鋼鐵行業產業政策,綜合脫硫效率達到70%以上;加強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和“煤改氣”工程建設。加強氮氧化物總量控制,基本形成以削減火電行業排放為核心的工業氮氧化物防治、以削減機動車排放為核心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體系; 根據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要求,在我省環京津區域逐步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排放標準;深化顆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強工業煙塵、粉塵和城市揚塵的控制,顆粒物嚴重超標的城市要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煙塵、粉塵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2、改善環境質量——重點保障飲用水安全,解決重點流域、空氣、土壤污染等突出問題
近年來,我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生態環境質量仍然非常脆弱,設區城市環境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濃度仍然較高,一些達標城市接近標準上限。面對人民群眾對生活環境提出的更高要求,《規劃》明確,以保障飲用水安全和解決重點流域、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環境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環境質量。
力促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將重點保護飲用水水源地,到2015年,全省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比例達到37%以上,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入,提高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水平,到2015年,11個設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實現全指標監測分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定期監測的比例逐年遞增3%;在全國率先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監察制度。集中力量解決子牙河等重點水系水環境問題,改善海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嚴格實施跨界斷面考核和生態補償制度,確保全省跨界斷面水質持續改善。加強沿海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空間管制,重點對沿海地區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重點保護海岸線、近岸灘涂及沿海濕地等,采取全面恢復、治理、保護和建設措施,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制定落實省渤海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建立污染防控體系,提高海岸工程、海洋工程、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推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制定實施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落實京津冀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總體要求。實施城市清潔空氣行動,實行城市空氣質量分級管理,對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地區采取區域限批措施。在環首都綠色經濟圈、沿海經濟隆起帶等區域統籌重點行業發展,控制大氣污染蔓延,提升宜居生活水平。全面開展臭氧、細顆粒物(PM2.5)等污染物監測。力爭在2015年前,秦皇島、承德兩市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全面啟動和規范省級環保模范城市創建。開展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污染控制,在石家莊、秦皇島、唐山、保定、邯鄲等5個環保重點城市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測。
此外,還將加強噪聲污染控制,創建寧靜社區;初步構建土壤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度體系,探索開展土壤污染修復,提高土壤環境質量。
3、防控風險——建設環境風險防范、預警、應對、處置體系
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核與電磁輻射等污染問題不斷凸顯,防范環境風險壓力繼續增大。防患于未然,我省將對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敏感點進行全面調查與綜合評估,建立環境風險源分類檔案和信息數據庫,解決工業化過程中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規劃》提出,將突出抓好核與輻射、重金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
控制全省環境輻射水平在天然本底范圍內,制定放射性污染防治和電磁輻射污染治理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核技術利用監管能力、事故預警和應急能力、放射性廢物處置監管能力和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能力建設,探索開展閑置放射源再利用的試點,提高放射性廢物的收儲能力。
控制重金屬污染排放,加大辛集、無極、蠡縣等鉻重點防控區和安新、徐水、清苑縣等鉛重點防控區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力度。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動態檔案,全面控制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源;建立健全應對重金屬污染事故的長效機制,加強重金屬污染修復技術研究,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推進固體廢物處置,優先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實現全過程監控。取締污染嚴重的廢棄鉛酸蓄電池非法利用設施;加強二惡英類持久性有機物(POPs)污染防治,重點行業二惡英排放強度降低10%;完成殺蟲劑類和多氯聯苯類持久性有機物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建成省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到2015年,設區城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推進農村等偏遠地區無害化管理。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到2015年,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2%以上;建設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體系,推動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加強生活垃圾處置監管,到2013年,確保設區市、縣(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推進環首都綠色經濟圈和沿海隆起帶所有縣(市)、其他區域50%的縣(市)建立城鄉一體垃圾處理體系。到2015年,省會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其他設區市達到90%,縣城(市區)不低于80%。
建立化學品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分級管理,開展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預防與控制工程示范。
4、推進生態建設——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強化生態保護,提升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當前,環境容量已成為區域布局的重要依據,環境管理成為調整區域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升級的重要手段,環境保護成為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推進生態河北建設,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勢在必行。
《規劃》提出,我省將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強化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
優化環首都綠色經濟圈、沿海經濟隆起帶和冀中南經濟區等區域生產力布局;對冀北高原山區、冀西山區等限制開發的功能區,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投入力度;對各級各類自然資源等保護區域、重要水源地和基本農田等禁止開發的功能區,實施強制性保護;實施生態補償政策,妥善安置生態移民。
劃定聚居環境維護區、自然生態保育區、食物安全保障區、資源開發引導區等省環境功能區劃。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在環首都綠色經濟圈,構建環首都生態安全體系;在沿海經濟隆起帶加強灘涂、重要濕地保護,形成海洋生態帶;綜合整治礦業資源開發引發的環境污染問題,到2015年,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40%以上;“十二五”期間,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0000平方公里。推進生態示范建設,將生態市、縣的建設目標和任務納入干部政績考核。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到2015年,全省保護區面積力爭達到80萬公頃以上;有效遏制生物多樣性持續下降趨勢,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價和預警制度;控制物種及遺傳資源的喪失流失,加強對生物物種資源出入境的監管;開展外來有害物種防治;定期發布省受威脅動植物“紅色名錄”。
農村環境問題,關系到農民的身體健康、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改變“臟、亂、差”的面貌,我省提出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農村環境水平。到2015年,完成2000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優先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提高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能力;治理種植、養殖業生產污染,發展生態農業;加強秸稈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確保到201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開展水產養殖污染調查,控制水庫網箱養殖規模。
加大歷史遺留工礦污染治理力度,嚴格控制農村工礦污染,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落后產能向農村轉移。加強對污染嚴重的鄉鎮企業和家庭作坊的整治,開展農村地區重污染企業搬遷、關停后的遺留污染治理。
5、加強能力建設——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環保能力建設是做好環保工作的“利劍”,將劍刃磨快,才能更好的治理污染、改善生態環境。
《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我省以實現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以污染源監管與總量減排、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考核、環境預警與應急為重點,實現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由常規達標向全面達標、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齊頭并進向重點扶優的轉變,全面提升環境保護能力。
加強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到“十二五”末,省、市、縣環境監測站實現全面達標;拓展環境監測項目,重點加強近岸海域、土壤、重金屬、固體廢物、二惡英、有機污染物、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項目建設,形成跨區域空氣聯合監測能力,在石家莊市新建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超級站;推動衛星遙感和地面監測相結合的生態環境監測系統建設。
到2015年,實現環境監察執法從末端向全方位執法的轉變;增設生態監察、重金屬監察專門隊伍;將環境監察隊伍向鄉(鎮)、街道延伸,加強農村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
同時,我省還將強化環境科技支撐,建設環保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環保產業基地建設,提升環保人才培養水平,培育高端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