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為進一步推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積極創新舉措,狠抓落實,不斷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體系,確保"十二五"末消除劣Ⅴ類水質,達到功能區劃標準要求。
濰坊市突出抓好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和點源治理再提高工程,督促所有升級改造工程今年年底前完成,確保出水穩定達到一級A標準,新建污水處理廠一律按一級A標準設計建設。著力加強重點鎮村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到"十二五"末,所有縣市區內實現重點鎮污水處理全覆蓋。按照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新標準要求,采用"斷面倒逼法"對流域內各企業以嚴標準倒逼其"轉方式、調結構",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對轄區內所有涉水大戶、涉重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督促企業和污水處理廠不斷提高再生水回用比例。
濰坊市積極加快河道生態綜合治理進程,在現有河流生態綜合治理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白浪河、虞河、彌河等重點河段生態治理,確保2012年底前河流水質穩定達到省控標準(化學需氧量〈45mg/L、氨氮〈4.5mg/L)、"十二五"末消除劣Ⅴ類水質。繼續推進丹河、南陽河等河流綜合治理,實現市控以上河流全流域、全過程、全方位立體生態治理,逐步形成"治理一個流域、培育一個濕地、造就一個生態地域"的新格局。
濰坊市不斷加強濕地保護區網絡建設,讓全市60%的天然濕地、90%的重要濕地得到有效保護。力爭到2015年,建成各類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20處,沿海地區重要河渠、道路基本實現綠化,80%宜林荒灘荒地實現綠化,林木覆蓋率達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