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省各城鎮居民飲用安全,海南自2006年以來加強水源保護區建設和保護工作,開展城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和典型鄉鎮、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劃定工作,規范飲用水源地環境管理,已取得較好的成效。
至2011年底,海南18個市縣全部完成了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任務。經省政府批準,全省共劃定的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9個,總面積829.634km2。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68.539km2,二級保護區面積317.955km2,準保護區面積443.136km2。
此外,全省18個市縣共完成90個典型鄉鎮和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總面積達到390km2。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21km2,二級保護區面積289km2,準保護區面積80km2。
據了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國家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面積的水域和陸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