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掛帥”擔任總河長;“一河一策略”,全省5341條5公里以上的河流,將全部擁有“量身定做”的方案;“一河一考核”,對每名河長工作“一月一曬、一季一督、一年一評”的嚴格考核機制。昨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湖南推行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計劃在今年全面建立河長制責任體系。
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目標是力爭到2020年,湖南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50億立方米以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河湖水域面積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資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90%,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全省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9%以上,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
省水利廳廳長詹曉安介紹,目前,省、市級河長名單已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4月底前,縣鄉級河長也將全面公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河長制或延伸至村級。”據介紹,河長制適用范圍是全省全覆蓋。即湖南5341條5公里以上的河流,以及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今年年內將全部被納入河長制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