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是我國五大淡水湖之一。上世紀80年代起,巢湖的水質不斷惡化,成為典型的富營養化湖泊;上世紀 90 年代,巢湖富營養化進一步加劇,出現湖水水質劣V 類的嚴重狀況,氮、磷濃度均已超標,被國家列為“三河三湖”的治理重點。近20年來,巢湖污染治理工作投入了上百億元。通過治理,巢湖水質由劣V類變成V類水,但離水質達標仍較遠,巢湖治理任重道遠。
巢湖污染治理難的原因為何巢湖治理難度大?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開發與保護矛盾突出。城市的發展離不開水,很多城市都選擇向有水的地方發展。但當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超過水體的自凈能力時,就會引發災難性和難以逆轉的水體污染。上世紀太湖、滇池重度污染就是深刻的教訓。雖然巢湖有幸還未過度開發,理論上講巢湖水質能夠通過治理得到恢復,但地方政府的利益沖動、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經濟的快速發展都是巢湖治理的隱憂。如合肥市在巢湖邊興建濱湖新區,不斷延伸巢湖岸線等都有可能加重巢湖的污染。一旦排污量超過湖水自凈能力,污染災難的發生將不可逆轉。
其次,城市污水總量剛性增加。隨著城市的擴大,巢湖流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呈快速增長態勢。我國的污水排放標準較低,即使達到最高的一級A排放標準,水中仍然含有約50毫克/升的化學需氧量,水質也只相當于地表水的劣V類標準。雖然近幾年巢湖流域修建了大量的污水處理設施,當前合肥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但由于河水主要來自于合肥市污水處理廠的尾水,十五里河和南淝河河水仍呈劣V類水。巢湖西半湖的水質一直較差,也與合肥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有很大的關系。
第三,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在區域調整之前,巢湖污染治理涉及到合肥市和巢湖市兩市。由于對湖體污染責任難以明確,兩地都存在重發展、輕污染治理的現象。行政區域上的分割以及兩市之間有效協調機制的缺乏,成為制約湖體治理的瓶頸。
第四,經濟發展壓力使巢湖污染的風險加劇。巢湖整個流域都坐落在皖江示范區和合肥經濟圈內,承擔著中部崛起的大任,發展的壓力非常大。根據區域規劃,巢湖流域將承接機械設備制造、汽車、化工、鋼鐵等產業,將建設無為煤化工產業基地、肥東煤化工鹽化工園區等。初步預測,到 2015年巢湖流域工業廢水和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將增加30%以上,水環境風險防范壓力進一步增大。
第五,非點源污染治理難度大。巢湖污染負荷除了城市居民生活和工業點源污染外,還有土壤污染、農業生產的面源污染,且土壤污染、農業生產的面源污染占污染負荷一半以上。巢湖處于我國磷含量較高的地段,地表大量的磷隨雨水沖刷到湖中,導致湖水磷含量較高,易致藍藻暴發。農業生產的面源污染主要來源于農業化肥、農藥的過量使用和畜禽養殖的糞便。以畜禽養殖糞便為例,巢湖流域每年直接或間接流入巢湖的畜禽污染物可折合為5日生化需氧量 30.74萬噸、 化學需氧量 25.69萬噸、氨氮3.51萬噸,形成湖體污染。這些非點源污染分布散、范圍廣,非常難以控制和治理。
第六,資金不足制約了巢湖污染治理。盡管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巢湖流域的支持力度,但國家投入的資金有限,大量的資金需要地方籌措。安徽經濟欠發達,地方治污配套資金籌措困難,治污投入相對不足。
巢湖污染治理對策任何湖泊的污染治理都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過程,必須認真反思和總結過去治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積累經驗。為推進巢湖污染治理,筆者建議采取如下對策:
首先,正確處理巢湖開發與保護的關系,以保護為主。受歷史圍湖造田影響,巢湖面積比以前小,濕地系統遭受嚴重破壞,湖底淤泥較厚,湖水自凈能力較低,生態系統比較脆弱,容易受到破壞。這決定了巢湖不適合進行大規模開發。因此,要認清巢湖開發與保護的關系。要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在處理巢湖開發與保護的關系時,堅持以保護為主。即使開發,也要是為了保護而開發。
一是編制巢湖保護養育規劃,規定巢湖保護和開發的區域。制定巢湖養護條例和措施,做到有節奏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建設環湖森林工程,恢復巢湖的生態系統。重視建立湖泊周圍的緩沖帶,保護湖區周圍及上游的森林植被,防止營養物質過度流失,保持良性水生生態系統。三是限制涉湖開發項目。除合肥湖濱新區和巢湖濱湖區外,離巢湖岸邊至少5公里處原則上不得有開發項目,特別是要嚴禁環湖建設各種名目的房地產項目。四是控制巢湖流域的人口增長。據研究,湖泊的污染與人類活動和人口大量聚集有很大的關系,因此,要合理控制巢湖流域人口的增長速度。
其次,建立人工濕地,對污水設施處理后的水進行二次凈化。國外治理湖泊成功經驗之一是對湖泊流域的污水制定更嚴格的排放標準。但要提高污水處理的排放標準,將大大增加污水處理成本。人工濕地成本較低并能有效提高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尾水水質。筆者建議,在巢湖畔建立人工濕地,凈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提高入湖水質。
第三,以區劃調整為契機,建立統一的巢湖治理協調機制。2011年8月,國家宣布撤銷地級巢湖市,成立副廳級機構巢湖管理局,專門負責對巢湖的管理和實施污染治理,成為理順巢湖治理協調機制的契機。事實上,巢湖已變成了合肥市的內湖,防污和治污責任主體很明確。如果巢湖出現污染反彈或污染事件,合肥市及巢湖管理局不可推卸責任。在此基礎上,筆者建議,建立統一的巢湖治理協調機制。一是要提請省人大制定《巢湖流域管理條例》,作為巢湖綜合管理的法律依據。二是要將巢湖流域的水利、環保、漁政、航運、旅游等職能委托或授權給巢湖管理局,賦予巢湖管理局巢湖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以內的國土綜合利用和涉水項目的審查、審批權限。三是抓好巢湖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的制訂工作。
第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流域產業結構。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影響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也是實現巢湖可持續發展關鍵所在。一要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生態型農業。適當減少巢湖流域雙季稻的種植,發展綠色蔬菜、林果等經濟作物。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提高農業規模經營,發揮科技作用,加快發展生態農業,推廣低殘留高品質農產品。綜合利用農業廢棄物,加大農業循環綜合利用力度。二要轉變工業生產方式,發展一些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重點產業。實行清潔工藝生產,關閉、淘汰一批污染嚴重的企業和生產線。實行最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嚴格高污染項目準入,堅決遏制沿湖地區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擴張。要大力發展污染少的服務、裝備制造等產業。三要加快巢湖流域人口向第三產業轉移,重點發展教育、文化、旅游等行業,提高經濟的整體水平。
第五,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建立農田尾水的控制與治理系統。一是農業生產中要有效、合理使用農藥、化肥。嚴格控制農藥的使用量,積極宣傳、做好施用化肥、農藥后田間的清理工作。二是要發展生態養殖。根據區域環境規劃和環境容量來控制養殖場規模,調整養殖場布局,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進而逐漸形成相對集中、布局合理、管理適當的區域(可稱畜牧小區),以降低污染危害和綜合利用成本。三是建立溝渠生態攔截帶攔截農業尾水。太湖流域運用溝渠攔截農業面源污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可運用這一成功經驗處理巢湖流域的農業尾水。四是建立巢湖的濕地生態系統。濕地系統對流域的水源調蓄、氣候調節、水質凈化等具有重要作用。
第六,增加巢湖污染治理投入,建立巢湖水污染防治投融資體系。一是設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建議安徽省政府設立“巢湖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預算,從巢湖流域市縣土地出讓金中切出一部分作為基金的一部分。二是從上級部門爭取資金。研究國家和安徽省有關生態防護林、退耕還林、水土保持、水環境綜合整治、生物多樣性等生態保護相關專項政策,爭取國家和省級有關生態保護資金的支持。三是建立治污投融資機制。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污染治理投入機制,形成多元化投資格局。如繼續鼓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政府貸款,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積極進行污染治理和環保建設。可考慮通過污水處理收費權質押貸款等方式,拓寬投資來源,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