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自治區政府為民辦10件環保實事全部完成
為民辦環保實事已成為環保工作的一張名片,成為關注民生、解決群眾關心的環保問題的重要抓手。201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連續第4年向社會承諾辦理10件環保實事。自治區環保廳高度重視,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分解目標責任,明確辦理要求,統籌協調,強化督查,全力落實。王正偉主席親自作出批示,自治區政府督查室對辦理情況進行了全面現場督查,自治區發改、經信、公安、財政、建設、交通、水利、農牧、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動了環保實事的落實。
(一)關于超額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任務情況。“十一五”國家給我區下達的目標是SO2 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9.3%,控制在12.2萬噸;COD下降14.7%,控制在31.1萬噸。其中:SO2 減排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5倍,西部平均水平的1.47倍;COD減排是西部平均水平的1.86倍。因此,寧夏的減排任務很重。對此,我區在“十一五”期間制定了自治區節能減排“十大鐵律”、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及監督監測考核統計辦法等制度規定,較早建立了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等有效的減排機制,制訂了具體強制性的五年工作規劃,并不斷在實踐中加以完善和動態調整,為完成污染減排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自2007年起,連續4年全區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續加速下降。根據環保部初步核查,我區2010年及“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全部超額完成。全區環境質量繼續穩步改善,國家環保重點城市銀川、石嘴山市環境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占全年總天數的比例分別達到91%和88%,吳忠、固原、中衛市環境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占全年總天數的比例分別達到89%、92.3%和86.8%。黃河寧夏段三類以上優良水質斷面達到100%。
(二)關于實施以黃河金岸沿線村莊為重點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情況。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后,自治區環保廳牽頭組織制定了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考核辦法等,啟動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考核試點工作。環保廳和財政廳協同全力爭取,我區被列入全國8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省區之一。國家和自治區將投入1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6.5億,自治區財政配套3.5億)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組織編制《寧夏集中連片村莊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和實施方案,將沿黃流域、生態移民區和南部山區的連片村莊作為重點進行整治。2010年已下達資金3.75億元,全區共完成各類衛生廁所建設34689座,新建垃圾池9928個,發放垃圾轉運車318輛;自治區財政安排資金200萬元用于鄉村兩級環境保潔公益崗位設置;開展了22個縣(市、區)和農墾系統的232個村莊環境連片整治,受益農民66.2萬人。創建了12個自治區環境優美鄉鎮、18個生態村,創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5個、生態村3個。目標任務全面超額完成。
(三)關于全面完成農村重點集中飲用水源地保護情況。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是當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首要任務。從2008年起,自治區環保廳制定《寧夏農村重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連續3年對全區農村380處重點集中飲用水源地(1000人以上)實施保護工程。2008-2009年,已安排環保專項資金720萬元對其中的150處進行了有效保護。2010年,又安排中央環保專項資金920萬元,通過劃界、監測、設置標志碑、警示牌和界樁,清理保護區內的養殖圈舍、廁所、垃圾站點等污染源,控制農藥、化肥施用量等措施,實施了232處水源地保護工程(超額完成任務),實現全區所有農村重點集中飲用水源地全部得到有效保護,受益人口110萬人。
(四)關于啟動區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體系建設情況。2010年初,自治區環保廳制定了區控、市控重點污染源篩選標準,確定了100個自治區控和100個市控重點污染源企業名單。到2010年底,已完成首批45家區控重點污染源企業在線監控系統建設,超額完成任務。
(五)關于深入開展城市揚塵噪聲污染綜合整治情況。自治區環保廳、公安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區城市揚塵噪聲污染綜合整治的通知》,明確部門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從2010年3月份開始,在全區各市、縣城市建成區全面開展揚塵噪聲污染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銀川、石嘴山市同時加強原煤散燒管制,拆除燃煤小鍋爐59臺,建成煤場擋風墻45490米,清理煤炭經營企業65家。銀川市出動執法人員2780余人次,對建筑施工單位、餐飲業噪聲污染進行了拉網式檢查,組織兩次專項檢查,實行噪聲污染24小時監管制,對違法排污單位予以嚴厲處罰;石嘴山市拆除音響設備40套;中衛市共完成了11個重點整治區域的全面整治工作,被整治的區域和噪聲源均達到相應的環保要求。
2010年,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9143人次,對1983家(次)企業、施工和揚塵場地進行了檢查,行政處罰157家(次),整治合格1451家。群眾環境噪聲污染投訴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1%。
(六)關于在全區各市縣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情況。在《寧夏在用機動車排氣監測機構設置布局規劃方案》基礎上,根據環保部要求又編制了《寧夏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發展規劃》。委托區內19家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開展排氣監測,下發了《關于做好全區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核發和管理工作。為全面加強全區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我廳還起草了《寧夏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草案),已申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列入2011年政府立法計劃。
同時,建立了環保部、自治區環保廳、地市級環保局和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四級環保標志發放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對各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環保標志核發情況的日常監管和機動車環保檢驗信息的實時動態上傳,全區機動車定期檢測率達到70%以上。
(七)關于定期發布環境質量信息情況。2010年,全區各地級市環保局均在當地電視臺、政府網站上發布當日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每月10日前發布上月黃河干支流及湖泊水質情況,每月發布一次城市環境噪聲監測值,保證群眾對環境質量的監督權和知情權。
(八)關于啟動黃河跨市界斷面水質考核情況。按照《寧夏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要求,啟動了對各市黃河跨市界斷面水質考核工作,安排中央環保專項資金719萬元開工建設3個跨市界黃河水質自動監測站,以形成跨市界水質監測能力;印發了《寧夏黃河流域跨市界斷面水質考核暫行辦法》,啟動試點工作,對沿黃各市每季度及全年跨界斷面水質狀況進行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報各市政府,保證了黃河干流寧夏段水質穩定達到三類標準。
(九)關于實施銀川市第二排水溝、永二干溝水污染治理情況。銀川市東南部集污及污水處理系統不完善,是黃河銀川段水質改善較慢的主要原因之一。為此,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4000萬元,組織實施了第二排水溝、永二干溝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銀川市第二排水溝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完成清淤疏浚工程16.53公里,砌石護坡4公里,鋪設集污管網8.6公里。永二干溝永寧段完成溝道清淤及生態護坡3.08公里,鋪設污水處理廠集污管網3.08公里;永二干溝興慶區段完成溝道清淤18公里、生態護坡18公里。
(十)關于啟動中南部地區主要河流水環境整治情況。《寧夏中南部地區水污染防治綜合規劃》通過自治區政府審批,固原市編制的《寧夏南部“兩河”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環保部和財政部評審,概算投資4500萬元。2010年已下達中央環保專項資金1100萬元,固原市也自籌資金,啟動了項目建設。已清理河床垃圾3.5萬立方米,整治河床7.25公里。
嚴格環境監管,按照《固原市主要河流水環境整治實施方案》,固原市關停了390多家各類淀粉加工廠,48家開工生產的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生產廢水全部用于休閑地灌溉,面積達到7713畝,同時淀粉廢水處理技術研發取得突破,淀粉廢水從2010年起不再排入清水河、葫蘆河等河流,固原地區地表水質明顯改善。
二、2011年自治區政府為民辦10件環保實事
2011年自治區政府為民辦10件環保實事緊緊圍繞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圍繞服務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要戰略決策,以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為出發點,以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維護公共環境安全、為企業公眾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為重點,10件實事都與群眾的環境利益息息相關。
(一)增加主要污染物控制種類,全區大氣、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從2011年起,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由兩項增加到四項,在進一步削減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基礎上,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兩項約束性指標,全面完成2011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削減任務。
(二)實施沿黃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程。在以沿黃區域為重點的300個村莊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保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50處,建設污水處理設施60座,鋪設集污管網160公里,建設垃圾中轉站80座,發放垃圾轉運車300輛,建設垃圾池(箱)15000個,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無害化處理率,受益人口50萬人。
(三)實施生態移民莊點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貫徹自治區生態移民規劃,實施60個生態移民莊點環保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發放垃圾收集轉運車60輛,建設垃圾池(箱)2000個,在有條件的莊點建設垃圾轉運站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人口6.5萬人,推動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和處置,改善生態移民區群眾生產、生活環境。
(四)開展環境友好系列創建活動,調動全民參與環境保護。以建設環境友好型寧夏為目標,實施環境友好創建“細胞工程”,創建自治區級生態鄉鎮10個、生態村5個;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各3個;創建環境友好型示范社區10個、環境友好型企業6個。
(五)建立沿黃重要湖泊濕地水環境監測與通報機制,為群眾創造良好的親水環境。開展全區重要湖泊濕地環境狀況調查與污染風險評估,增加對星海湖、沙湖、愛伊河、閱海、鳴翠湖、香山湖、清寧河等重要湖泊濕地水質監測頻次,建立重點湖泊濕地水質狀況定期通報預警制度,形成部門、地方政府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重要湖泊濕地水環境保護機制。
(六)完成國控、區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對動態調整的14家國控重點污染源,23家新增區控重點污染源建設在線監控系統,形成覆蓋全區的國控、區控重點污染源的監控體系,全天候實時監控重點污染源排污情況,有效防止偷排、超排等違法排污行為。
(七)安全處置銀川市醫療廢物和全區重大疫情醫療廢物。認真執行《自治區危險廢物管理辦法》,采取“市收集、區處置”模式,對銀川市收集交運的醫療廢物實現100%無害化處置,對其它4市重大疫情醫療廢物進行集中安全處置,有效預防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的危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八)開展環保科普知識進農村“四個一”行動。在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重點區域,每個行政村放映一場環保科普宣傳電影,設立一個環境宣傳專欄;每個家庭發放一本環保知識手冊,張貼一張環保宣傳畫,提高農民群眾的環保意識。
(九)開展中小企業百家成長、千家培育環保支持行動。從優先環評審批,優先辦理排污許可,優先安排污染治理項目資金,優先提供環保技術指導,減免排污費等方面,為列入自治區扶持計劃的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支撐與服務,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十)啟動賀蘭山東麓葡萄種植基地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制定出臺賀蘭山東麓葡萄原產地保護區環境準入政策,對現有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開展環境綜合整治,關停小型污染企業,監督大型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確保保護區環境質量穩步提高,為葡萄產業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