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海東地區共實施治污減排項目129個,減排化學需氧量4929.25噸、二氧化硫1928.54噸。通過治污減排措施的有效落實,水環境質量和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得到不斷改善。
5年來,海東地區先后完成了互助土族自治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等10家重點涉水企業的廢水治理和8家水泥企業、3家電解鋁企業、23家硅鐵企業和13家碳化硅企業的污染治理和整治,樂都老鴉峽109國道兩側、互助塘川劉家莊和塘川小石膏及石灰群區域性污染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按照堅持“整合做大、減小建大、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產業升級”的原則,不斷淘汰落后產能,提升產業結構,先后淘汰了全區22家鐵合金企業的44臺12500KVA以下硅鐵礦熱爐和一批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及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同時,嚴格新建項目準入門檻,新建項目必須滿足產業政策、選址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其中硅鐵項目單機容量均需在18500KVA以上,加快了全區工業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海東實施的“藍天、碧水、凈土”工程,推進了各縣縣城污水處理廠建設,煤改氣、改電等清潔能源的利用工程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截至目前,平安、民和、互助、樂都四縣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運,循化撒拉族自治縣污水處理廠前期工作完成,化隆回族自治縣群科新區污水處理廠前期工作抓緊開展。平安、民和、樂都、互助四縣有序淘汰縣城內的燃煤鍋爐,加大煤改氣力度,改變了鍋爐煙囪林立的煤煙型污染狀況,縣城及周邊地區的生活垃圾得到集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