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河北省在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中,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共檢查企業8.2萬家,取締違法企業600多家。環保專項行動促進了河北省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
嚴查污水處理廠違法行為
近年來,河北省污染減排工程建設步伐加快,“十一五”期間,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168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42.37萬噸/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實現了縣縣都有污水處理廠的目標。其中2010年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48座,新增設計能力117萬噸/日,新增實際處理能力80萬噸/日。燃煤電廠脫硫機組裝機總容量達3352萬千瓦,占火電總裝機容量的99.8%,提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機組脫硫任務。
為確保污水處理廠等治污設施“建得成、配得起、轉得開”,最大限度地發揮減排效益,在2010年的環保專項行動中,河北省加大了對污水處理廠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河北省環保廳堅持對日處理能力5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性檢查,先后兩次組織開展了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專項檢查,共檢查城鎮污水處理廠127座。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8家污水處理廠實施掛牌督辦,對9家污水處理廠立案處罰,對37家污水處理廠予以全省通報。
與此同時,河北省采取多種手段,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河北省政府出臺了《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基本摸清了重金屬排放企業底數,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均建立了臺賬,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重金屬企業采取了嚴厲措施。
截至目前,河北省共取締關閉涉重金屬排放企業11家,對27家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措施,取締關閉小化工、小皮毛和小電鍍企業230多家。
加強重點企業環境監管
強化自動監控能力建設
在環保專項行動中,河北省加強了對重點企業的現場環境監管。河北省環保廳對726家省重點污染源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抽查率不少于20%。加強對電力企業的監管,對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企業90臺(套)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情況,堅持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性檢查,對其他電力企業不定期進行抽查。
截至目前,河北省所有電力企業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172臺機組實施了煙氣旁路鉛封。河北省依法對省直收排污費的23家電力企業及時進行現場核定,并建立了月報和季度通報制度,對進度落后的地區加強現場督察和指導。
河北省還加強了污染源自動監控能力建設。根據環境保護部的要求,河北省組織開展了檢查驗收工作,全省12個監控中心均通過驗收,實現了不間斷監管;提高了企業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率,在全省726家重點企業中,水排放口自動監控設施安裝率達到100%,廢氣排放口安裝率達到99%;組織對64家電力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運營試點工作,在53家城市污水處理廠中開展了安裝自動采用裝置試點工作。
目前,第三方運營工作已經展開,自動采樣裝置安裝試點工作完成,并與省環保廳實行了聯網,可以隨意采樣、留樣,極大地豐富了執法手段。
環境監管力度不斷加大
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在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中,河北省加大了環境監管力度。截至目前,河北省共出動執法人員18萬人(次),檢查企業8.2萬家,取締違法企業600多家,停產治理68家,限期治理96家,對1.2萬件各類群眾舉報信訪案件進行了查處,對191起典型案件實施了掛牌督辦。其中,河北省環保廳直接掛牌督辦18起案件。按期完成了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的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案件,追繳超標排污費14萬元,罰款28萬元。
石家莊市先后立案查處違法排污企業201家,罰款672萬元,限期治理企業265家,關停企業354家,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
河北省通過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推動了污染減排,促進了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到2010年底,河北省省轄城市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平均達到33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天。11個設區市的城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空氣綜合污染指數為1.88,比上年下降2.59%。全省監測的125個河流斷面中,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水質斷面為59個,比上年上升了4.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為42個,比2009年同期下降了8.1個百分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達標,河流城市市區段(含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記者:祝曉光 周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