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濱州市環保局獲悉,“十二五”期間,濱州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擴大至四項,即化學需氧量(CO D)、氨氮(NH 3-N)、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省環保廳初步分配濱州市CO D、NH 3-N、SO 2、NO x四項指標的減排比例為:13.0%、15.3%、17.0%、14.0%。工業和社會生活CO D、NH 3-N減排比例分別為16.5%、16.5%,農業源C O D、N H 3-N減排比例分別為11.99%、14.13% ;SO 2減排任務全部由工業和社會生活承擔,減排比例17% ;NO x減排任務在工業加社會生活減排與機動車減排之間尚未明確劃分。
按照前緊后松的原則,以及減排工程從建設到發揮效益的時間差,初步確定工業和社會生活領域減排目標如下:廢水CO D、N H 3-N減排同步進行,2011-2015年各年度減排比例依次為2%、4.59%、4.81%、5.06%、1.18% ;廢氣SO 2各年度減排比例依次為1.5%、5.5%、5.0%、3.0%、3.2% ;廢氣NO x各年度減排比例依次為2.0%、4.0%、4.0%、3.0%、1.8%。農業源CO D、NH 3-N減排,機動車NO x減排正在分別與畜牧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對接。
在工業和社會生活領域主要依靠以下七個方面:城鎮污水處理廠現有工藝的升級改造,增加脫氮除磷能力,提升CO D的削減能力;新建污水處理廠或現有污水處理廠擴大規模和擴建配套管網,增加匯水能力;污水處理廠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增加中水回用量;直排水體企業的深度治污工程;淘汰關停一些落后產能;建設人工濕地凈化工程;強化監管,加嚴排放標準。在農業源領域,主要依靠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
SO 2減排全部在工業和社會生活領域,減排潛力主要依靠:完善提升現有爐外脫硫工程。力爭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達到國家新的排放標準;對于沒有建設脫硫工程和建設爐內脫硫工程的小機組或燃煤鍋爐,督促建設高標準的爐外脫硫工程;關停淘汰一批小機組和落后產能;加強燒結機脫硫工程的建設。
NO x減排分為工業和社會生活、機動車兩個部分。在工業和社會生活領域: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上的電力企業配套爐外脫硝工程;結構調整,淘汰小機組。在機動車領域,主要依靠黃標車淘汰、油品替代實現減排。
為達到以上目標,濱州市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檢查,督促熱電企業脫硫、脫硝設施和污水處理廠減排設施投運率和達標率,最大限度地爭取減排量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