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環保工作力度不斷加大,近年來地表水水質有了明顯改善。然而,潛伏在地下的水資源污染卻呈現出加劇趨勢。
8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提出了污染防治的目標和措施。
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討論,規格高;通過了全國性防治規劃,力度大;提出了階段性防治目標,措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被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全國地下水質量狀況不容樂觀
中國農業科學院在北方5省20個縣集約化蔬菜種植區的調查顯示,在800多個調查點中,50%的地下水硝酸鹽含量因過量用氮超標。調查組預測,到2015年,除江西、山西外的中部和東南部所有省份,均將因為過量用氮而成為地下水硝酸鹽含量超標的潛在高風險區。
2010年11月,第十二屆中國科協年會上,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進行的《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顯示,不用任何處理直接可以飲用的地下水資源(Ⅰ~Ⅲ類水)只占24.24%,經適當處理可以飲用的地下水資源(Ⅳ類水)也只占25.05%。
同一調查表明,生活垃圾填埋場對土壤、地下水造成嚴重的點狀污染;污水灌溉對土壤、地下水造成較大影響。
《2010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地下水質量狀況不容樂觀,水質為優良—良好—較好級的監測點總計為1759個,占全部監測點的42.8%,2351個監測點的水質為較差—極差級,占全部監測點的57.2%。
這種局勢還在加劇。國土資源部近幾年的調查顯示,有40%的城市地下水水質在不斷惡化。
開采量每年增加25億立方米
污染加劇的同時,地下水開采量也在增加。
統計顯示,2008年,全國有地下水降落漏斗222個,其中淺層133個、深層78個、巖溶11個,主要分布在華北、華東地區。
在華北平原,200萬口機井遍布田間地頭。有資料顯示,華北地下水超采量達1200億立方米,相當于200個白洋淀的水量。
地下水位不斷下降,一個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區已經在華北形成。
《中國地下水科學的機遇與挑戰》一書介紹,在過去幾十年內,為滿足不斷增加的用水需求,我國的地下水開采量以每年25億立方米的速度遞增。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地下水開采總量已占總供水量的18%,北方地區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業用水和33%的農業灌溉用水來自地下水。
北京市因為逐年超采地下水,導致水位下降,自1999年以來急劇下降10.9米,年均下降1.2米。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王承德呼吁,立即限制或停止地下水的開采,防止由于過度開采導致雨量減少及沙塵暴出現。
針對山西省用水結構2/3為地下水、1/3為地表水的現狀,有政協委員建議建立以地表水為主、地下水為輔的用水結構。
治理難度大,重點在“防”
全國657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水源。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刻不容緩。
然而,治理地下水污染,并非易事。
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一旦污染物進入合水層,治理難度極大。
除了資金成本,還有一個時間成本。地下水埋藏在地下一定深度內,缺氧、溫度低、無光照、流動緩慢、水交替周期長,一旦受到污染,污染物、水和介質間的相互作用過程很復雜,恢復周期長。
因此,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關鍵在“防”。
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側重點在“防”;從會議明確的8項重點措施來看,只有一項強調了污染修復,其余措施的側重點都是“防”。
既然重點在“防”,怎么“防”?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嚴格控制影響地下水的城鎮污染,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回用率;加強重點工業行業地下水環境監管,控制工業危險廢物對地下水的影響;分類控制農業面源對地下水的污染,逐步減少使用化肥和農藥,在水源保護區內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嚴格防控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對地下水的污染。
地下水污染還要潛伏多久?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一個為期10年的階段性目標。會議提出,到2015年,初步遏制全國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到2020年,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