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陽宗海水體不能掉以輕心”、“罰款金額太低難以約束企業”、“規劃和保護要考慮周邊群眾生產生活及發展”。8月23日和8月31日,《云南省陽宗海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保護條例》)和《昆明陽宗海區總體規劃(2010-2030)(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相繼舉行聽證會,聽證代表紛紛就保護和規劃問題發表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上,公眾首次獲悉,旅游業將成為陽宗海區域的支柱產業之一,陽宗海區域將重點發展高端、高品質休閑、度假、運動、養生等旅游產業,陽宗海將在20年內被打造成高端旅游目的地。然而,《總體規劃》中提出“建設山地高爾夫風貌區”的計劃,引起了公眾的普遍關注,有代表在聽證會上指出:“國家已經明令禁止建設高爾夫球場,是否新建、如何實現有序開發值得考慮。”
已經有兩個高爾夫球場,為何又要建新的
距離昆明30公里的陽宗海,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淡水湖泊之一,總蓄水6.04億立方米。該水域具有城鎮和工農業用水、調蓄、防洪、旅游景觀、水產養殖、調節氣候等多種功能,對維護區域生態系統的平衡起著重要作用,是云南省重點保護水域之一。
2008年6月,陽宗海因砷含量超標,發生水體嚴重污染事件。經過兩年多的治理,昆明市陽宗海水污染綜合防治領導小組2011年8月16日發布的《陽宗海水質狀況及治理情況公告》顯示:陽宗海水質保護目標為Ⅱ類。2011年二季度,陽宗海湖體水質達Ⅲ類水標準。
對飽受滇池污染之痛又遭遇陽宗海嚴重水污染事件的昆明人來說,公眾期待《保護條例》和《總體規劃》能讓陽宗海避免再次陷入厄運。因此,已經有兩個高爾夫球場的陽宗海,如今又要新建高爾夫球場,此舉觸動了公眾敏感的神經。
記者在《總體規劃》第九節“景觀風貌規劃”中看到,“山地高爾夫風貌區”的規劃是:“利用煤礦挖空等生態脆弱、生態安全性低的地區,結合生態修復打造山地高爾夫群,形成以山地時尚運動為主題的特色旅游度假區,展現陽宗海特色旅游的高品質、國際化發展定位。結合高爾夫,在周邊形成低密度、低強度的高檔休閑度假地產,高尚居住發展區,居住與山谷地貌、水系綠地相融合,強調宜居的生態環境,體現國際化旅游度假勝地的休閑居住品質”。
有代表就此在聽證會上毫不客氣地指出:“能否建設高爾夫球場還在爭論中,目前就準備上馬似乎不妥。”
對此,決策發言人稱:“如果規劃當中沒有高爾夫項目,將會成為短板。發展高爾夫產業,將通過環境、技術的控制,滿足發展的需要。”
事實上,早在聽證會前,房地產業內即傳出“陽宗海的未來是高爾夫”的說法,有關“陽宗海砷毒未解,高爾夫污染又起”的帖子便在坊間傳開。
有專家指出,高爾夫球場一般都建在水源邊上,不僅耗水量巨大,而且環境污染嚴重。為維護草的健壯生長施用的大量化肥和殺蟲劑、殺菌劑及除草劑等,會隨著雨水或草坪的灌溉水侵蝕河流、湖泊,破壞魚類等水生生物的棲居地,有些元素如硫會促進藻類生長,從而排擠掉其他水生植物。而一些化學物質如剪草機滲漏的汽油、鍍鋅金屬和噴嘴中剝落的鋅以及農藥等,會對魚類等水生生物的生存和健康構成嚴重危害。綠草茵茵的高爾夫球場,修剪得很淺的草皮對空氣中懸浮顆粒物的吸收能力差,并沒有明顯的改善空氣質量的作用,而且,草皮對土壤不但不能遮蔭保水,反而會使水分快速蒸發。
資料顯示,中國內地的高爾夫球場建在水庫或湖泊周邊的多達68.3%,建在城市中的占12.6%。由于歷史原因,城市和近郊甚至包括一些風景名勝地區的生態狀況一直令人憂慮,如此眾多的高爾夫球場環繞城市或位于城市內部,無疑會使原本就脆弱不堪的城市生態系統更加不堪重負。
長期從事水環境研究的昆明理工大學教授侯明明說,陽宗海是高原喀斯特地貌形成的斷層陷落湖,由地下暗河供水,污染物通過喀斯特地貌滲透到湖水里,一旦被污染將難以恢復。“如果執意要建高爾夫球場,必須慎重考慮后果,高爾夫球場建設不能高于陽宗海水面。”侯明明說。
昆明某企業一位高管對《總體規劃》提出建設“山地高爾夫風貌區”深感不解。他說,從2004年以來,國家對高爾夫項目建設先后下發了10道禁令,卻依然擋不住各地高爾夫球場地的建設,這嚴重削弱了中央政府政令的權威性。“建設一個18洞72桿的高爾夫球場,需要占地1700畝以上。按照國家征地審批權限,用地超過70公頃以上的項目須報國務院審批。如果發展高端旅游真的需要高爾夫球場,請將文件批示公之于眾。”這位高管說。
新建高爾夫球場無異于殺雞取卵
有專家不無憂慮地指出,由于中國內地的高爾夫行業只有20年的歷史,在草坪護理方面不僅缺乏經驗更缺乏專業人才。
有關部門的統計顯示:目前我國內地從事高爾夫草坪管理的人員,85%為非專業培訓人員,學歷均為中學以下,只有10%左右是農業院校畢業的大學生。據有關人士介紹,中國內地高爾夫球場中真正懂得合理使用藥物和綜合治理的草坪管理人才并不多,真正具備生態和環保觀念的球場高層管理者更是幾乎沒有,同時也缺乏各地植物保護部門和環保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以及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持。目前的狀況是,草坪的管理多由當地從事農耕的人員運作,他們專業知識有限,缺乏環保意識,為了殺滅害蟲,消除雜草和保持綠色,往往大量或超標使用化學肥料和化學農藥,甚至濫用國家明文禁止施用的甲胺磷等高毒化學農藥。噴施的農藥對土壤和水體的污染不僅會直接損害高爾夫球手、球童和草坪維護人員的健康,還會危害當地居民、下游地區居民的生活和生產活動。
關注陽宗海區域內人群的生產生活及發展,也是此次兩個聽證會上代表們較為關心的問題。
從小在陽宗海邊長大的聽證代表胡斌對高爾夫球場的建設感到不安。他說,陽宗海周邊存在著有幾百年歷史的村落,人們祖祖輩輩生活在山清水秀的地方,這些資源為大家所共有,但是如果高爾夫球場建成后,風景秀麗的地方將成為有錢人的“私密領地”。新建高爾夫球場無異于殺雞取卵,耗水耗電,污染大,對老百姓沒好處,還可能帶來資源浪費。陽宗海污染不是當地百姓帶來的,污染之后卻是當地人在承受后果,當地人如何得到補償,《保護條例》的規定較籠統。
企業污染,政府、百姓埋單
云南省人大代表、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黨委書記馬興留也認為,《保護條例》中,有關陽宗海區域居民利益補償的規定只有“建立保護投入和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以及“設立陽宗海生態資源補償費”兩處,但具體的補償措施和今后發展規劃并未提及。“《保護條例》詳細列舉了向陽宗海內排污、違規建設的行為,但對生活在陽宗海周邊老百姓的生存發展問題卻很少提及。”
馬興留說,2008年的砷污染事件導致陽宗海片區的村民失去經濟來源,旅游和漁業損失慘重,不少村民被迫外出打工,很多人希望水質恢復后重操舊業。然而,新修訂的《保護條例》對村民的生產生活有了更多限制,而在補償措施方面卻少有提及。
“限制農業生產后當地村民收入會減少,一些工程上馬后對當地百姓的限制較大,后續問題不解決好,勢必影響到當地居民保護陽宗海的積極性。”他說。
聽證代表、陽宗鎮副鎮長李映武對此深有同感。他指出,規劃的部分旅游用地現在全部為農用地,這是否和耕地保護政策相沖突,而且如何對當地村民進行補償也沒有明確規定。
昆明市規劃院主任設計師何遠江和宜良縣湯池鎮副鎮長周燕妮則擔憂地指出,規劃的旅游用地,過去因煤資源豐富,現已形成2000多畝采空區,同時,旅游用地中涉及一條斷裂帶,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建筑設計應該考慮地質因素,開發建設時必須進行風險評估。
云南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院院長李元認為,《保護條例》更多是針對工業、農業污染,而對生活、旅游等帶來的污染考慮不足,很多時候旅游人群的進入帶來了污染。
在聽證會上,與會代表普遍認為《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數額偏低,如此只能造成“企業污染政府埋單”。
“對排污單位罰5萬到10萬元,對一些企業來說,寧交罰款也不停止污染。”多位聽證代表表示,設立罰款金額就是要警示和威懾企業和個人,但罰款金額設定太低很難起到約束作用。對一家企業來說,和10萬元的罰款金額相比,不顧環保獲得的經濟利益要遠遠超過罰款金額,所以常常不惜被罰也要違規。聽證代表們認為,應重罰排放砷、鉻等有毒有害廢液行為,從嚴追究法律責任。比如陸良鉻渣事件就是疏于防范。
云南民族大學教授王珊珊說:“《保護條例》中有很多地方涉及到罰款,但缺少對后續責任的追究,容易出現寧愿被罰款也要違法的現象。”
治標治本,抓住水污染防治突破口
早在1997年,《云南省陽宗海保護條例》便頒布實施,但13年來,這部條例卻沒能保住陽宗海這顆“滇中明珠”。究其原因,體制不暢是導致這一后果的重要因素。
昆明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少柏說:“長期以來陽宗海管理體制不順,陽宗海的管理機構職責單一,主要職責只局限在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方面,難以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做好陽宗海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保護區范圍的劃定不夠科學,難以對陽宗海實行分級保護;相關部門對陽宗海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力度不夠。”
2008年,陽宗海嚴重砷污染事件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對陽宗海的管理體制作出重大調整,于2009年10月成立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新修訂的《保護條例》則明確了昆明市政府全面負責陽宗海保護工作的職責,將陽宗海周圍546平方公里全部納入保護范圍,主要是為了徹底解決陽宗海多頭管理的問題;同時借鑒了滇池、撫仙湖保護和管理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成功經驗,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明確規定“管理機構在陽宗海保護區內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行使水務、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工業、農業、林業、旅游、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民政等范圍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實現精簡、統一和高效的行政執法模式,徹底改變長久以來“多龍治水”的局面。
云南大學生命科學院副院長段昌群指出,當前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中,仍有5個湖泊水質處于Ⅴ類和劣Ⅴ類水平,湖泊治理面臨嚴峻挑戰。
“種種跡象表明,各大湖泊水污染負荷遠大于水環境承載力,污染削減速度趕不上污染增加的速度,實際治理速度趕不上發展要求的治理速度,水環境好轉的內在機制并沒有形成,大多數湖泊水環境持續惡化的危險性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段昌群說,九大高原湖泊的水環境污染在本質上屬于“結構性污染”,也就是說在有限的技術經濟條件下,按現今的產業結構及其空間布局,不產生污染是不可能的;如果不基于水環境和水資源支撐能力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高原湖泊的治理是沒有出路的;即使當前取得一些進展,也是難以鞏固和維持的。為此,需要把各大湖泊產業結構調整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口,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在源頭上消除產生污染的根源,高原湖泊的治理才能與區域經濟社會的優化發展有機結合。
“根據一湖一策的原則,希望《總體規劃》能廣泛聽取意見,科學規劃,成為高原湖泊治理的一個典范。”段昌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