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江西省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整改督辦通知,對所轄的二縣一區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的情況進行通報,根據存在的不同情況,實施限期整改和督辦。
為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江西省萍鄉市所轄縣(區)的污水處理廠相繼建成,但因種種原因,有的運行不正常。為了改變這種現狀,該市要求主管部門根據有關專家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逐項進行整改,要求縣(區)政府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認真開展工作,密切配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并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各項整改工作。若限期內整改不到位,市領導將約談縣(區)政府主要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