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18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我省集中對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淮北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污染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雖然有些企業已整改完成,但仍均處以應繳納排污費數額3~5倍的罰款,罰款總額70余萬元。
兩污水處理廠總排口廢水超標
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位于合肥市包河工業園花路陸集村。該企業收水范圍包括高新技術開發區、政務文化新區、望湖城、包河工業園等區域,服務面積15.7平方公里。省環保廳在對該廠進行調查時,發現公司總排口廢水監測結果為:總磷濃1.40mg/L,超標1.8倍;總氮濃度16.8mg/L,超標0.12倍。處以應繳納排污費數額3倍的罰款,經計算為2.4842萬元。
宿州市城南污水處理廠,公司總排口廢水監測結果為:氨氮濃度9.27mg/L,超標0.85倍。處以應繳納排污費數額3倍的罰款,經計算為7.679萬元。
記者從省環保廳了解到,對于污水處理廠運行,省里曾明確要求,無論市級還是縣級污水處理企業均要在去年年底前達到1級A處理標準,即處理過的水質要接近自來水標準,可屢次檢查結果卻不容樂觀。今后,我省環保部門除加大檢查頻次和處罰力度外,還將采取在媒體上公開曝光的方法,施加輿論壓力。
四“罪”讓公司領17.8萬元罰單
中國揚子集團滁州揚子空調有限公司,調查情況發現公司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未按環保要求設置污水排放口,廠內除總排放口外,還有1個管道排水進入城市排洪溝,2個排口排水進入城市污水管網。經取樣監測,廠內入城市排洪溝排口COD濃度298mg/L,超標0.99倍;氨氮濃度83.2mg/L,超標2.32倍;總磷濃度6.05mg/L,超標5.05倍;總排放口COD、氨氮濃度分別為256mg/L和44.7mg/L,分別超標0.71倍和0.78倍。將危險廢物(廢油棉紗、油污手套)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滁州茂興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處置。未按要求將危險廢物(磷化渣)轉移聯單第二聯報送當地環保部門。
四項“罪名”合并,省廳決定對該公司作出最大一筆的罰款:17.8萬余元。
七個小時“疏忽”被罰1萬
大氣污染,也是讓市民“嗤之以鼻”的,其危害健康程度不亞于任何一種污染。在省環保廳長期的調查中,位于淮南市鳳臺縣桂集鄉高山村的淮浙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鳳臺發電分公司,進入調查范圍。
據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其中,自去年11月8日9:33至16:13,未正常使用1#機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設施呈死機狀態,未對各污染因子排放情況進行監控。這一事實,有省環保廳環境監察現場調查詢問筆錄等證據為憑。該公司陳述申辯法定期限內,既未提出陳述和申辯,也未提出聽證申請。省廳決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除該公司外,省環保廳還分別對滁州市振華家電有限公司、淮北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淮北中聯環水環境有限公司、安徽凱宇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家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蚌埠市康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有限公司,分別罰款0.267萬元至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