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地區結合開展“幫企業、穩增長、調結構”活動,強化管理,強力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打造綠色宜居環境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網。這是記者于近日從環保廳了解到的。
海東地區對不符合環境功能區劃、工藝和產能落后、老污染沒有解決而又擴能改造、排污總量超過區域承載能力的項目一律不予批復。對已經批準的項目在建設期內,定期或不定期現場檢查環保設施建設進度,把優先建設環保設施貫穿于項目整體建設的各環節、全過程,對環保設施竣工而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一律不予通過驗收。
為有效制止重點污染源偷排、超排等違法行為,海東地區實行分縣負責、分廠包干制度,將重點污染源的監督職責分解給相關領導和管理人員,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夜間和節假日突查等措施,加強對重點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監管,隨時監控重點污染源的排污狀況,及時查糾違法排污行為,從而使全區配套設施的正常運行率達到100%。
截至目前,海東全區沿湟四縣污水處理廠已經建成并投入運行,日處理量達到2萬噸。同時在全區建成8個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站,日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約8000噸,建成的6座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日處理能力為八百多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