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前,鄭州將建設排污權交易中心,企業可以把用不完的“排污權”在這里交易。昨天,東方今報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已下發加強環境保護促進鄭州都市區建設的相關意見,其中提出將建立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權有償使用資金將專項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排污權交易,簡單來說,如果企業減排工作做得好,就可以將“富余”的排污權“賣”給其他企業,從而達到激勵排污單位減少排污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2009年11月起,我省已選定焦作、洛陽、平頂山和三門峽4個市作為排污權交易試點。鄭州此次出臺的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面完成鄭州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各項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