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全市600多萬市民飲水安全,本市對26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實行區劃管理,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明確水源地保護的范圍和功能,不同的保護區實行不同的保護策略,進行“隔離保護”。
一級保護區為水庫水面及周邊200米范圍內,區域內禁止建設任何與水源地保護無關的項目;二級保護區為從一級保護區的邊界至周邊山脊匯水區的區域,區域內禁止建設與水源地無關的項目,禁止新建排污口,并對原有排污口進行限期拆除、關停、封閉;準保護區為二級保護區外3000米范圍,準保護區內原則上不能新建、新增污染物排放項目。
目前,大連集中式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無排污口及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二級保護區內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