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電煤、天然氣和成品油之外,2013年還有一項重要改革內容,即水價改革。由于水價調整權在各城市物價部門,較上述三種資源品改革而言,水價改革是分開進行的。但在全國范圍內,水價改革的總方向是一致的,即進一步解決水資源被無償或低價使用的現狀,通過市場手段,體現水資源實際價值,達到對水資源的保護利用。
目前,我國水價由水資源費、工程費、供水費和污水處理費四部分構成。其中,水資源費、供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由供水企業代收。對明年的水價改革而言,主要的改革方向是進一步規范水資源費征收、提高污水處理費用。
多位業內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我國水資源費征收存在標準不高、分類不規范、地區差異懸殊等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農水處處長萬勁松表示,目前我國水資源費征收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標準分類不規范,全國各地對水資源的分類少則為兩類,多則達13類;二是總體征收水平偏低,主要是地下水水資源費偏低;三是地區差異懸殊,水資源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相近地區水資源費標準差異較大。
“城市供水企業取用水的水資源費標準在北京是每立方米1.32元,僅為一省之隔的水資源同樣短缺的河北是0.4元,僅為北京的30%。”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姬鵬程表示。
萬勁松建議,今后應從三個方面改革水資源費征收制度。首先是規范分類;其次是區域銜接,根據各地水資源狀況、現行征收標準、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將全國劃分為6大區,區域內各省標準大體銜接;三是明確標準,各區域“十二五”末水資源費標準應比現行標準大體提高三分之一左右。此外,對超額部分應加大征收力度。
業內人士認為,除了進一步規范水資源費外,污水處理費直接決定眾多污水處理企業的利益,因此應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費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