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保廳日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轄區內歷史上重金屬監測超標河流的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水環境安全。
隨著嚴冬來臨,湖北省境內部分河流進入枯水期,水量減少,一些魚塘、溝渠、水庫開展整險加固、清淤、捕撈等工作,容易出現地表水重金屬超標現象。
通知要求,凡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有削減任務的,一律完成削減任務,該關停取締的,依法關停取締,對已造成污染后果的,要依法從嚴予以懲處。
通知要求,黃石市、荊門市、孝感市等重金屬治理任務較重的環保部門要集中開展一次對轄區內涉重金屬企業的清查。
各地要繼續強化對轄區內河流的重金屬監測,及時掌握水質變化動態,尤其要將河流沿線歷史上曾被污染的魚塘、溝渠、水庫等水體列為監管重點,并定期組織對其進行現場監測和檢查。
荊門市要對竹皮河、利河、南泉河,孝感市要對澴水、竹竿河,黃石市要對大冶湖等歷史上重金屬監測超標的河流,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地表水重金屬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