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兩會上,俞敏洪給全國政協提交了《政府應出重拳以最嚴格方式治理水污染》的提案,其中指出“現在有些地方政府以保證GDP發展為名,置環境污染于不顧,以犧牲老百姓生命和幸福為代價,這種做法無異于飲鴆止渴,殺雞取卵,簡直與犯罪無異”。因此,他呼吁“是時候開展一場‘全民水資源保衛戰’了。”
他在提案中提出幾點建議,呼吁改革環保系統管理架構,將環保部門獨立于地方政府部門之外,由國家環保部直接垂直管理,獨立行使環境執法權和監察權。同時,建議加大省區市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在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方面的考核比重,該比重應高于對GDP發展的考核。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他說,之所以提這份提案是因為只要多一份力量,政府就會多一份重視。
家鄉的河流都成了臭水河
《21世紀》:今年你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于水污染的提案,其中一個原因是今年初傳出山東濰坊企業向地下排污的消息,更深層的原因是否是感受到自己家鄉的河流污染?
俞敏洪:我小時候是在山清水秀的環境中長大的,那時候每一條河流,不管是大河還是小河,隨時都可以跳進去游泳,隨時都可以捧起河水來喝。不知你有過這樣的經歷沒有,在你口渴的時候,路過一條小河,用手把上面漂的樹葉撥開,下面就是碧清的河水,就可以喝了,我從小喝到大也沒生什么病。
現在就連井水都不能喝了,更別說河水,因為井水都是臭的。前兩年我回家,家鄉都已經裝了自來水,但是這也不管用,生活在這樣的臟臭環境中怎么行,國家認為只要裝了自來水就行了,但是環境問題不僅僅是水的問題,還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21世紀》:水污染并非是短期形成的,為什么現在你要提出這樣的提案?
俞敏洪:這5年來一直有人在提環境污染的提案,之所以我要提是因為只要多一份力量,政府就會多一份重視。我既然當了政協委員,提出這樣一些提案,老百姓和政府都會重視這方面的事情,只要呼吁越多,政府就會越重視。中國的事情不是一個人能左右它做什么,而是要呼吁做什么,就像新東方員工左右不了我做什么,但如果就新東方存在的某個問題有員工不斷給我寫信,而且不止一個員工寫,我就會重視起來。政府也是這樣,只要越來越多的代表、委員發出對某個問題的呼聲,它就要回應。
《21世紀》:現在以GDP為主考核指標,對地方官員有很大的引導作用。
俞敏洪:所以,我也提出要改變考核標準,對政府領導提出環保的硬性指標,現在定硬性指標很容易。比如,綜合測試城市的空氣污染、水污染標準,一測就能測出來,這是有科學指標的。
《21世紀》:但是污染治理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如果一個官員在這里任一屆,5年內沒有多大改變,但有可能在離任之后效果才顯現出來,政績就沒法衡量。
俞敏洪:所謂的治理就是要根據現狀看治理有沒有進步,或者說進行了多少環保方面的工作,這是能考察的。都能考察政府領導的社會主義觀念、能考察GDP指標,為什么不能考察環保指標呢?再說環保本來就是一個可以科學化的指標。
不應只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
《21世紀》:現在你這份提案已經交上去了?
俞敏洪:初稿已經交上去了,因為3月7日前不交就不算了。打算后面兩三個月進行深入調研之后再提交一份更詳細的。
《21世紀》:這個調研你是怎么規劃的?
俞敏洪:現在還沒有真正開始規劃,因為最近還在兩會期間。我考慮規劃分幾步,第一步就是幾個政協委員一起,不僅是我一個;第二步到環境污染嚴重地區進行調研考察,這樣就能實際感受到,盡管我已經去了一些地區;第三步是跟政府的環保官員進行談話,我們以個人名義去談,政府官員是不接待的,但如果是一個小組的政協委員他們就會認真對待,可以利用這樣的機會探討一個一體化的考核標準。
我甚至認為,環保部門的官員都希望我們這樣做,因為從我們的角度來推動這個工作,有時比從他們的角度推動要更加容易。
《21世紀》:前段時間有人出20萬元請溫州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環保局長也覺得自己很無奈。
俞敏洪:我覺得請環保局長是片面的,應該請所有政府領導都下去游泳,應該請市委書記、市長、管工業的副市長再加上環保局長一起游泳。環保局長很多時候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如果解決問題,說不定第二天就下臺了。
中央直管環保可防地方官商勾結
《21世紀》:你提出的環保局由中央垂直管理,能落實嗎?
俞敏洪:我覺得司法、稅務可以垂直管理,而且還不增加成本,環保為什么不能,只要改變一個任命體系就行了。
《21世紀》:很多地方官員也會覺得委屈,因為現在財權和事權不對應。
俞敏洪:關鍵在于地方政府財政的花費配置問題,比如一些相對貧困地區轉移支付應該更加明確,由中央來補貼。另外,根據各地不同情況,政府的人員配置也應該是不一樣的,現在一個很貧困的縣也要養著幾百上千個政府人員。
《21世紀》:有的地方也認為自己保護了環境,比如在河流上方,不發展工業保護了水源,總該給足夠的補償,現在雖然有生態補償,但是很多人都覺得不到位。
俞敏洪:本來就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發展工業,有些地方出于保護環境目的就應該是以林業、農業為主,只要中央做傾斜性財政補貼就行。而且很多地方號稱要發展工業,最落后的縣都開了工業園區,結果去了一些工廠全是污染企業,干了十多年也沒為當地提供多少財政收入,還在虧損。
限制企業排污應靠重罰
《21世紀》:限制企業排污有很多法律規定,但是你去調查他們都達標,一走又開始偷偷排污,如何限制這些企業?
俞敏洪:應該重罰,對環境污染該罰的不罰、該抓的不抓就會產生問題,比如有毒食品的問題,其實應該對源頭企業進行最嚴厲處罰,并向全國通告,再造有毒食品的就害怕了。就像毒品。
《21世紀》:為什么查不出來,為什么沒有人去罰?
俞敏洪:一個是官商勾結,另一個是相關法律不到位。我第一次去國外,發現美國馬路兩邊豎著牌子,寫著從汽車里往外亂扔東西罰款2000美元,嚇了一跳,覺得怎么這么高,當時2000美元在我看來是天文數字。這樣的結果就是美國的馬路上沒有人扔東西,他們認為該重罰的就要重罰。
《21世紀》:你也是企業家,從企業自身來說,如何擔當起社會責任?
俞敏洪:這不能要求所有企業家都有自覺的社會責任意識,否則就變成一個要求個人自覺的社會,任何以此為前提的社會其體制機制設置對于現代社會來說都是不管用的。當然,對于古代社會也是不管用的,中國古代儒家的自我要求多高,但是貪官還是很多,像嚴嵩這樣的貪官寫得一手好字好詩,在詩歌中清風明月好像兩袖清風一樣。所以,靠自我監督機制是不能建立社會的健全功能,而應該靠超出個人的體系和執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