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紫金藍塘鎮由于政府供水工程“年年只會流臟水”,近20年里,鎮民幾乎都靠買山泉水和打井度日。同時,居民還必須為每立方米“臟水”掏錢1.5元。縣、鎮兩級政府的解釋都是:“沒錢”。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面對“流了20年的臟水”,縣、鎮兩級政府“沒錢”,也自然成了理所當然的理由,即便有心治理,恐也無力實施。能夠掛出“僅供洗涮,嚴禁入口”的橫幅,警示用水安全,要說也算是當地政府盡職盡責了。
應該說,當地政府也在為自來水質量作出了努力,但也不難發現,政府把自身的責任都拋棄掉了。本來,讓老百姓喝上干凈的水就是政府的責任,可在當地,卻是“官商合股”模式,政府基本不出錢,由私人老板承包經營。也就有了數次“爛尾”事件,這使得農民喝干凈的水越來越難。
《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明確規定:城鎮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主要由城鎮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工程建設資金以地方政府和企業自籌為主落實。誠然,因為“沒錢”,自籌顯得要艱難些,但如果真有為民辦事的心,“政府沒錢”那就不是理由,解決起來也不需要20年之久。
城鎮供水系統的建設與維護需要不小的投入,在這方面,我們并不否認特殊情況下“政府沒錢”的現實可能,但對于如飲水這樣的民生大事,完全可以通過向上級申請、多方籌集資金、加大自來水的源頭整治等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退一萬步,政府可以在城市供水系統中引入市場化的投資者,不用自己“掏腰包”也能供應出合格的自來水,至少這個應該不是件難事,因為這一模式其實已在不少城市開始實踐。
“政府沒錢”不能成為居民喝污水的理由。政府職能與職責這一源頭之水的渾濁不清,恐怕才是真正的污染源,當務之急是有關部門應該多反思一下,多動下腦子,有所作為,讓居民告別20年喝污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