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在第六屆環境與發展中國(國際)論壇上表示,“十二五”期間污染減排工作將從減排指標選擇、減排舉措實施、減排責任落實三個方面繼續深入推進,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的控制、環境質量改善、環境風險的防范和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等有機結合起來。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賀在華指出,在減排指標選擇上,主要污染物由兩項擴大到四項與中國現階段的環境狀況有關。“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與化學需氧量是主要控制指標,隨著汽車保有量的提升,大氣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比重逐漸加大。工業中,脫硝產業并沒有如脫硫產業一樣迅速發展,因此,“十二五”期間,一旦氮氧化物的指標限定,脫硝產業將迎來發展契機。
同時,由于流域污染事故的頻繁爆發,氨氮的控制也將提入監測與控制范圍,這有可能促使我國在流域化治理方向上取得突出進步。在控制目標上,我們通常采取基本控制目標與選擇性控制目標相結合的方式,因此,擴大基本目標,有針對性的選擇性目標將是“十二五”規劃的一大中心思想。
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環保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3月底,全國設市城市、縣及部分重點建制鎮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2157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09億立方米/日。住建部近期公布截至2010年6月底,全國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389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15億立方米/日。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在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問題上,“十一五”期間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若只是鼓勵性的目標,那么“十二五”期間將量化為約束性的指標,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將在“十二五”期間得以全面展開,期間,對污水處理的控制指標將更為嚴格,相應的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情況將是后續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