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是保障民生,加強水利節能減排,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市水資源總量豐富,全市水域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30%,水污染防治任務繁重。近年來,我市堅持科學發展觀,牢牢抓住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歷史機遇,采取多項有效舉措加強水污染防治,省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04%,城市飲用水源水質優良,有力促進了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
完善法規做好規劃
近年來,我市先后出臺了全國省會城市第一部城市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規——《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條例》,出臺了專門針對城市規劃區內的湖泊進行保護的地方條例——《南昌市湖泊保護條例》,頒布了《南昌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和《南昌市贛江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同時,還出臺了《軍山湖管理條例》,修訂了《青山湖保護條例》,全市水污染防治走上了法制化軌道。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我市先后編制了南昌市水務發展十二五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對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水利實施意見、南昌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等綜合性規劃,并編制完成了南昌市城市湖泊水系治理規劃、治理五干渠、玉帶河等專項規劃。
綜合治理改善水環境
為改善水環境,近年來,我市共投入60多億元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在城區,我市實施了“八湖兩河”改造工程,新建了城南護城河,治理了玉帶河總渠和東南西北支及撫河故道、朝陽水系、白水湖水系等,開展了城市排水管網清淤改造,實施了象湖、青山湖、前湖、梅湖等城市湖泊清淤工程。
“十一五”以來,我市共建設千噸萬人集中供水工程27處,解決了95.62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完成了軍山湖等七座十萬畝以上圩堤水利血防工程建設。同時,實施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在贛江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內嚴禁設立排污口、嚴禁采砂捕魚作業,在烏井水庫、幸福水庫等水源地實施封山育林等生態自我修復,關閉養殖廠,嚴禁經營性養魚。
大手筆投入防治水污染
近年來,我市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加大對城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整治投入力度。
我市財政部門將從城市自來水費收取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全部用于城市水污染防治,每年投入2億多元。同時,采取BOT模式建設運營了青山湖污水處理廠等五座城市污水處理專業企業,加快建設城市規劃區內污水收集管網,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94萬噸。此外,我市積極培育本土污水處理運營機構,南昌水業集團收購并運營了78家縣級以下污水處理廠,市水投公司積極開展資本運作,融資8億多元,建成了五干渠、朝陽水系等一批城市水環境治理工程,啟動了城市備用水源、城市污泥集中處置、幸福渠綜合整治等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升了水環境質量。(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