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接連4個多月的持續干旱讓長江中下游地區遭遇了新中國建國以來罕見的旱情。“水鄉”江蘇也未能幸免,然而,遭遇了60年來最嚴重氣象干旱的江蘇,大旱之年無大災,大旱之年仍然奪得了夏糧的大豐收。
“完善的水利工程體系發揮了主力軍作用。”江蘇省水利廳廳長呂振霖告訴記者,江蘇省先后建成的江水北調、江水東引、引江濟太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在抗御干旱中彰顯了巨大威力。
規劃為引領、工程為載體、法制為保障
江蘇地處江、淮、沂沭泗諸河下游,特定的地理和氣候,導致局部洪水頻繁、區域洪水常見、流域洪水易發,防洪任務艱巨;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淮北、沿海、丘陵高地階段性水資源緊缺。
水情就是省情。長期以來,江蘇堅持以規劃為指引、工程為抓手、法制為保障,治水不止,充分發揮了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
依法治水、依法護水,是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保障。記者在江蘇采訪時了解到,近年來,江蘇省先后出臺了江蘇省的《湖泊保護條例》、《飲用水源地保護條例》、《水利工程條例》、《長江防洪工程管理辦法》、《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實施辦法》、《河道管理實施辦法》、《湖泊保護名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等一系列地方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為依法治水、管水、護水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規依據。
“規劃計劃是水利建設的龍頭和基礎。”江蘇省水利廳規劃處毛桂囡處長介紹說,2008年《江蘇省水利規劃管理辦法(試行)》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規劃編制、報批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序。近幾年,江蘇重點從規劃入手,投入很大的人力和財力,先后完成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湖泊保護規劃》、《城市水利規劃》等規劃;組織開展了《河網水系規劃》、《沿海地區水利綜合規劃》等規劃的編制。
這些綜合和專業規劃相互配套、相互補充,建立了全省河湖資源時空分布狀況的基本數據庫,為今后的準確調度、科學管理和綜合治理提供了依據。不斷完善的全省河湖資源能力建設的規劃布局,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在水安全、水資源和水環境方面的保障能力。制定了全省河湖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界定湖泊管理保護范圍,按照引排分開的要求,建立全省清水河道和保護體系。明確江河湖庫分級管理體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規劃在江蘇不是墻上掛掛、柜櫥里放放的‘計劃’,”毛桂囡說,這些以河湖資源能力建設和江湖河庫管理與保護為主要內容的規劃經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就成為全省水資源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與保護的依據。
灌排自如、水遂人愿的水資源配置工程體系顯神威
通過多年的建設,目前,江蘇省防洪減災體系已初步形成。鞏固和加強了洪澤湖、駱馬湖、太湖等流域區域湖泊的蓄泄能力,提高了江海湖庫和泄洪通道的堤防標準,提升了各類水庫防洪安全程度,基本建成了大中城市防洪工程體系,改善了低洼易澇區域的除澇條件,并建成了淮河下游人民企盼多年的入海水道工程,構筑了全省較為完備的防洪工程體系,有效減輕了洪澇災害損失。
通過工程建設,全省水資源的配置也得到進一步優化。先后建成了以江都水利樞紐為龍頭,沿大運河,經9個梯級16座大中型泵站翻水北送的“江水北調”工程體系;以高港樞紐為龍頭,開挖泰州引江河、新通揚運河、泰東河和通榆河,建成“江水東引”工程體系。2000年起,針對太湖藍藻暴發,水環境惡化的狀況,又積極實施了“引江濟太”工程。
這三大調水工程的建成,實現了長江與太湖、淮河和沂沭泗等四大水系的互聯互通、互調互濟,從而在全國率先實現了旱能灌、澇能排,灌排自如、水遂人愿的比較完善的水資源配置工程體系。全省雨水攔蓄能力、洪水資源化利用能力、水資源的優化調配能力顯著增強,年均跨流域調水規模達100億立方米以上,最高年份達300億立方米,為全省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生產生活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水資源保障。
面對今年大旱,江蘇科學實施跨流域調水,水資源配置工程體系大顯神威。以江水北調工程為例,沿線所有泵站全部開足馬力,沿江省屬及指定調水工程日均引江流量達1070立方米每秒,日引水量9000多萬立方米。其中,江都站工程連續抽水192天、45億立方米,超過一個洪澤湖正常蓄水量。最遠的調水路程,達400多公里。
再以江水東引工程為例,里下河地區是江蘇的重要糧倉,今年旱情嚴重。省防指決定啟用高港樞紐,向里下河抗旱補水,為該地區提供了可靠的水源,有力保障了旱區群眾飲水安全和農田灌溉。
短評
科學治水是基礎 依法治水是保障
本報記者 姚芃
近年來,氣候變化越來越詭異,極端氣候現象的出現,不僅數量多、強度大、影響重,而且越來越常態化。由極端氣候導致的大旱、大澇災害,一次次考驗著我們的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挑戰著我們的治水能力。
在應對今年以來的嚴重干旱中,人們不難發現,同是地處長江下游的江蘇,面對60年來最嚴重的氣象干旱,啟動各大調水工程,讓江水隨著人們的心愿北調東引補水抗旱。江蘇的治水成效及水利工程在國內的領先地位,有力地向國人證明了科學治水是依法治水的基礎。依法治水是科學治水的保障。
水利是國家的基礎設施,是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治水涉及資源、環境、工程、技術、經濟、社會等多種因素,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江蘇的實踐表明,治水必須遵循科學規律。
科學治水,首先得科學規劃,我國的《水法》已確立了水利規劃的法律地位,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保障規劃能夠落到實處,既是科學治水的客觀要求,也是推進依法治水的重要制度保障。比如科學編制各種水利的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嚴格實施規劃,就是依法治水,就是運用法的強制力,把治水活動納入科學軌道,避免違背科學規律、盲目治水,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