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向位于淮河流域的徐州、南通、連云港、淮安等8市政府下發了關于2010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績的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宿遷、淮安、南通和徐州4市進行了表彰,并將把這次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前不久,省政府組織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監察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和水利廳6個部門,組成3個組,對沿淮8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通過這兩次考核發現:一些項目未能按時完成任務;部分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緩慢,污水收集、處理率偏低;少數污水處理廠管理水平較低,出廠水質得不到保證;仍然存在企業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和偷排等現象。